亚庇9日讯|法庭助理主簿官家里进贼,丢失一个存有慕沙官司相关档案的笔记本电脑,所幸警方48小时内迅速破案,2名涉案男子今天分别被判入狱36个月和63个月。

两名被告旺阿祖瓦南扎斯南(22岁)和莫哈末鲁再米(23岁),是分别被控5项和1项收藏贼赃相关的罪名,并在认罪后被判坐牢。

不涉及任何阴谋论

上述失窃案是在10月28日发生,不巧和沙巴首长双包案下判的日期相差不远,难免让人有所联想,惟案件主控官美格马哈迪副检察司澄清,案件不涉及任何阴谋,只是贼徒刚巧选中法庭官员家中犯案,纯属巧合。

案情显示,失窃物主案发当天清晨时分,发现原本放置在其位于兵南邦赛城某组屋底层单位客厅沙发上的笔记本电脑,已经不翼而飞。

基于笔记本电脑内存有重要的慕沙官司相关档案,于是立刻在同日早上前往兵南邦警局报案。

案发过后两天(10月30日),2名嫌犯在案发同个组屋邻里,被一早埋伏的警员逮捕,经过调查后,被控上法庭。

案件今早在亚庇法院3号推事庭过堂时,首被告旺阿祖瓦南起初对5项控状只认罪2项,惟在控方修改控词后,改口认罪5项控状,分别为刑事法典第411条文(3度触犯)、刑事法典第414条文(1度触犯)及沙巴轻微罪行法第22A条文(1度触犯)。

代表律师求情

法律援助基金指派的代表律师蔡沁函代首被告求情时称,其当事人年纪尚轻、父母远在拿笃、自己则在亚庇居住,因缺乏父母关爱引导而一时犯错,此外没有证据证明他曾亲自参与偷窃,期望法庭下判以惩教感化作为出发点,而非为了惩罚而惩罚,同时让刑期同期执行。

推事史提芬妮针对5项罪名,分别判处被告入狱14、14、16、16及3个月,刑期分开执行,因此总共要在监牢度过63个月。

次被告莫哈末鲁再米(23岁)则对唯一1项控状(刑事法典第411条文)认罪,被判入狱36个月。

鲁再米在闻判后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想要开口求情,可是翻译员告知,若对判刑不服,可向高庭上诉,随后由庭警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