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体多次上载前首相纳吉的小丑照的画家法米里查,上诉得直而逃过牢狱之灾!
吉法米里查因在脸书上载时任首相的小丑照,今年2月在怡保地庭宣判伤害他人感受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3个月及罚款3万令吉,后获得减刑至1万令吉罚款及监禁一个月。
马新社报导,司法专员莫哈末拉兹哈伦在庭上说,这宗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233(1)(a)下提控的案件没有疑点,并对检控程序感到满意。
“地庭的裁决是符合司法程序,我决定维持地庭的裁决。”
拉兹说,法庭是在参考通讯与多媒体部长哥宾星建议废除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中的苛刻条文,包括233条文后,决定允许上诉人的申请,并撤销地庭一个月的监禁及3万令吉的罚款。
法官劝请法米里查必须考量本身在社交媒体有许多追随者,应该在创作一些对社会带来正面影响到作品。
“在看到你的积极参与后,我个人鼓励你继续这项工作,我相信你的才华可以为国家及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