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兩條魚害兩人車禍 掉魚的大媽說了這句話讓所有人傻眼...
台中市68歲陳姓大媽,日前將買來的魚放在機車踏墊板上,返家途中卻掉下2尾魚,後方女騎士驚見魚「蹦出」,嚇到急剎車,悲劇因此發生,後方另名騎士剎不住,2車撞在一起雙雙掛彩,陳姓大媽回頭撿魚若無其事離開,車禍2人報案,警方傳大媽到案說明,大媽慌張說,「她沒撞人怎算肇逃?」警訊後仍將大媽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法辦。
施姓女騎士向警方表示,當時行經自由路3段,突然看到前方大媽的機車掉出2尾魚,她嚇到緊急剎車,所幸沒壓到大媽的魚,卻不幸遭後方另名枋姓騎士撞到她,2人停好車檢視身上傷勢及車損時,突然眼前大媽騎車逆向回頭撿魚,神情淡定離開,當場傻眼。
2尾魚導致2車相撞,施與枋告知「掉魚大媽」,整起車禍因果,大媽淡然說:「你們車禍與我有關嗎?」語畢將地上2尾魚拾起,放回機車腳踏板,從容離去,連回頭看一眼都沒,最後留下錯愕2人。
警方告訴大媽,車禍肇事責任的認定原則,其義務與因果都有關係,衍生車禍發生,當事人不能若無其事離開,必須下車查看或報警處理;市警3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沒有自行研判肇事責任的權利,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陳婦肇逃行為除承擔刑事責任連帶民事賠償責任,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