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我的傷害
我此生都不會忘記
你曾給過我的愛
我也沒辦法做到忘記
01
人一路成長,說過或大或小的謊,有的人說謊說得很真實,讓人信以為真,而有的人不會說謊,身體上不自然的反應就能讓人一眼看穿。我們都說過謊,有些謊或許是故意為之,而有的是善意的謊言,還有一種謊,騙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我們把這種謊叫做自欺欺人。
自欺欺人,實際上騙不了任何人,但我們還是熱衷於這樣自我麻痺。尤其是在感情中受了傷害,我們總會一遍一遍說服自己:忘了ta吧,ta早就不愛你了,你其實一點也不愛ta,你早就忘了ta了……我們明知道這樣沒用,但好像只有這樣才能讓自己好受一點。可是啊,我們也知道,有些人,真心愛過,就算後來也傷害過,也始終無法真正做到忘了。
受過感情傷害的你,或許曾對愛人說過這樣的謊:我要忘了你。可實際上,在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你的心裡就已經留下了烙印——無法忘記,也不想忘記。說要忘記,卻總是一遍遍回想起,這是矛盾嗎?不是,這只是你最真實的反應,你是恨ta,但比起恨,你更愛ta。還愛著一個人,怎麼可能會忘記ta呢?
02
清醒時候的你,或許能騙得了自己,但脆弱時候的你,就是最真實的自己。
李達和前女友分手半年多了,李達也試過挽留,試過求復合,但都無功而返,最後一次,前女友直接在大庭廣眾下,對李達冷嘲熱諷,還將杯中的水直接潑到李達臉上。李達被狠狠羞辱過以後,對前女友說他會死心的,也會忘了她,因為她已經不值得李達去愛了。李達丟下了狠話就走了,再也沒有找過前女友。
往後的日子,李達看起來也跟沒事人一樣,後來也都陸續談過兩個女朋友,但都談不久。分手都是女孩提的,理由是她們感覺到李達心裡住著一個人,而這個人並不是她們。李達從沒跟別人分享過感情的事,是後來有一次借酒買醉,酒後吐真言。他說起了很多和前女友相知相愛的經過,也說了前女友如何如何傷害了他,但他心裡都不計較,所以他一次一次挽回,直到那次被羞辱,他才不再挽留。
李達至今都還後悔當初放下的狠話,因為他知道,前女友雖然讓自己當眾難堪,但自己說的話同樣也深深傷害了她,而最可怕的是,狠話是說出了口,他卻發現自己更難忘得了。他還愛著她,他同樣也恨著她,所以才更忘不了她。所謂的要忘了她,到頭來只是一句謊話。
03
忘記一個人,該有多難啊。我們沒有失憶,也沒有痴呆,我們都還年輕,再健忘的人也不可能把曾經發生過的一切,把曾經愛過的人的痕跡一筆勾銷。忘記是不可能忘記的,那麼退一步,能做到放下嗎?
我們誰也沒有答案,自己能不能做到放下。有的人或許過了幾年,就一切看淡,而有的人,或許終其一生,還是耿耿於懷。這無關於愛的多深,恨的多痛,這只關乎我們是不是真的能做到不計較,不在意。
或許時間會告訴我們,但不是現在。時間會改變很多事情,也許原來我們不想忘的,後來也會模糊不清,也許我們說要忘記的,反而日漸清晰。沒有人能預判自己的未來,我們也不能,但有一件事,我們大可不必再苦著自己,忘不掉的,就不要刻意忘記,不想忘的,就不要說謊騙自己。我們最應該做的是最自己坦誠,把一切困難都交給時間,我們只要靜待變化,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