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你嫁的那個人不一定是你最愛的人,

不一定是轟轟烈烈的歇斯底裡的才叫“愛”,

最重要的是任何時候保留真我,

別愛的那麼卑微!

不知什麼時候起,

覺得自己的心開始變涼了,

對誰都不再過於熱情。

一個相識良久、相談甚歡的熟人若要離開,

甚至都懶得跟他說一句道別的話,

頂多來句:

“哦,要走了!”

又或者,他離去了許久,

忽然來了一通電話:

“我現在不在那裡了......你還好吧......”

太多的離別,

讓我們知道了,

離別其實沒什麼不好。

他有他的路要走,

你有你的橋要過。

生命不再交集,自然離開。

看世間人來人往,

誰又能是誰的永遠?

他的離開,

就跟你路過一棵樹,

一片落葉偶爾停留過你的肩頭,

隨即又悄悄滑落,

你只記得他來過,

卻再難挽留。

要趕年輕時候,

淚泉太發達了,

非深夜躲到草叢裡傷心半宿不可......

時過境遷,

淚泉連同容顏一同老去,

還有,

那心,

也逐漸老去,

世間繁華彷彿與我無關......

友情如此,

愛情——

對於過了那個季節的人來說,

那應該是長什麼模樣呢?

沒了印記。

看過太多別人的故事,

也曾嚐過身心俱裂的滋味,

事隔多年,回味起來,

感覺一切只是過眼煙雲、歡夢一場;

甚至有些,

幼稚得可笑。

友情和愛情,

它的基礎離開不一個“情”字。

情是什麼?

它是一種感覺,

它的最大特點是飄忽不定,

是世上最不靠譜的東西。

說什麼“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轉眼世事難料“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限來時各自飛”,

是不是很可笑?

所以說,

對於“情”,

尤其是男女之情,

你不能太認真。

一場遊戲一場夢,

皆是虛幻皆是空。

在兩個人的世界裡,

對他越好,他就越囂張,

當把對他的十分收兩分回來愛自己的時候,

他卻說我變了,

為什麼我就要毫無保留去愛他,

把自己弄得一文不值!

你掏心掏肺對他好到極點,

最終也只是感動了自己,

別把自己看成無可替代,

也別把自己看的一文不值。

“情”這東西,

你不在乎,

它就傷不到你。

不如只給出八分,

留兩分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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