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粗心父親被控上庭!女兒放車內8小時活活悶死!
(吉隆坡22日訊)將一歲半大女兒留在車內8個小時活活被悶死,34歲健忘父親今日被提控上庭,他否認有罪,以1萬5000令吉保釋金獲保外候審。
被告是土地測量師,據了解,由於事發當天沒有人照顧女兒,他就帶到女兒一起上班,下車時卻忘了女兒在車內,結果女兒在車內8個小時活活悶死。
當法官阿茲魯達魯斯唸出控狀後,被告否認有罪。
根據控狀,被告是一歲6個月女童的監護人,但因疏忽照顧女兒,導致後者死亡。
這案發生在今年10月17日早上9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位於斯迪亞旺沙遮拉迪商業中心一家眼鏡店前的泊車位。
被告是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他可被判處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20年,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吳偉立(譯音)副檢察司建議不要讓被告保外,但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以還有妻子及一名孩子要照顧為由,要求保釋。
“我是一名土地測量師,住在旺沙瑪朱,月薪4000令吉。”
法庭最後以1萬5000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交出護照以及每月要到安邦警局報到的條件下,被被告保外。
此案訂於今年12月21日重新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