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因夢:最讓人著迷的不是天生的美豔,而是深藏在骨子裡的灑脫
李敖第一次見她,她26歲,風華正茂,已經做了五年演員。李敖帶她去喝咖啡,帶她去金蘭大廈的家裡,見識自己的十萬冊藏書,坐下來交談時,李敖吻了她。在她的臉上印下淺紫色的唇印。
接下來的兩個星期裡,她只能用厚厚的粉底蓋住,免得別人看到。
為了與胡因夢在一起,李敖打電話給當時的女友劉會雲,“我愛你還是百分之百,但現在來了個千分之千的,所以你只能避一下。”
劉會雲當然不同意。李敖便拿出了210萬台幣給她,即作為分手費,也是青春補償費。
然而,童話到此為止。
婚後不到一個星期,胡因夢遭遇封殺,無法演戲,大明星成了全職主婦。她說,“在我最不安、最不知何去何從時,李敖沒能成為我想像中的救贖者。”
1980年夏天結婚,當年秋天便簽了離婚協議。這場由曠世奇緣暖場的婚姻,115天後宣告終結。
其實,當時李敖出錢擺平劉會雲時,裂痕就已經存在了。
210萬的分手費讓胡因夢的媽媽很滿意,站在風頭浪尖的母親,甚至放話:全台灣配得上她女兒的就只有李敖一人。可沒過多久,李敖就向胡媽媽說,他想要同樣的210萬做彩禮,“如果你真愛你女兒,也該拿出210萬的‘相對基金’才是。”
母親覺得女兒被忽悠了。而胡因夢卻覺得,只要是真愛就能解決一切問題。
後來,李敖談及這段婚姻,他說自己是個完美主義者,受不了大美人在自家衛生間裡便秘而滿臉脹紅的樣子。
胡因夢自然也不示弱,她以她自由不羈的筆調,揭了李敖的老底,“他的生活方式像一台精準的機器,在例行公事中規律地運作著,他不抽煙、不喝酒、不聽音樂、不看電視、不打麻將、可以說沒有任何娛樂活動而只有工作。”
胡因夢更指出,“你別看他在回憶錄中把自己寫成了情聖,但其實為人相當靦腆。”
李敖寫作的時候,胡因夢喜歡坐到他大腿上和他撒嬌,逗他開心,晚上入睡時也喜歡摟著他,相擁而眠。可是這樣的親密,只是單方面的,李敖的保守與靦腆,與胡因夢總是沒有共鳴。
李敖說,同居者的眼中,沒有美人。
胡因夢為他補了上半句,同居者的眼中,既沒有偉人,也沒有美人。
嫌隙叢生,兩人最終分道揚鑣。
兩人最後一次通話,李敖從頭到尾都錄了音。而胡因夢也警覺起來了。
疾風驟雨般的經歷了閃婚閃離,她整個人好像經歷了一次徹底的洗禮,體重只有44公斤,肋骨都突出來了。後來,兩人又打了好幾年官司,才徹底成為陌生人。
這樣的糾纏,讓胡因夢終生難忘。因為貼身接觸,她對李敖的印象一落千丈。後來她在自傳裡寫了一萬字的剖白陳述自己對婚姻的理解,當然也順帶著控訴了李敖——那個在她面前精明透頂,也讓她恨透的李敖。
這是胡因夢人生中最為人稱道的一段傳奇。
不過,她最讓人著迷的一點,不是天生的美豔,而是一種深藏在骨子裡的灑脫。
外界多稱她為“女神”,可她更願意把自己真實的一面、不那麼“女神”的一面攤開給大家看。她說李敖的人生觀看似超然,其實他很普通。這句話,或許是她自己對自己人生的理解,因為她也是這麼形容她個人的私生活的。
外界渲染她身邊男伴不斷。
這本來是提升女神光環的一件好事,可她卻自揭老底,直說自從進了演藝行業後,幾乎沒有私生活可言。十幾年的時間裡,與異性生活在屋簷下的時間還不到兩年。母親守了三十多年的寡,她自己大部分時間也是寡宿。
她曾想借著兩性關系脫離母女相依為命的無奈生活,可叛逆了無數次最終還是回到原點。
她辛苦賺來的錢,也悉數交給母親去管理。
這裡,她還說到一個更普遍的現象。
胡媽媽收了女兒很多的錢,卻沒有大花特花,而是繼續省吃儉用,把錢一筆一筆全存入銀行。終於,存到了一家人吃穿不愁了。可她還在繼續存錢,似乎財源滾滾並沒有讓心胸寬闊起來。
胡媽媽上西餐廳不捨得吃牛排,新毛巾也不捨得用。全部整整齊齊地疊在抽屜裡,偶然拿出來欣賞兩眼,就又用上了以前的舊毛巾。罐頭放了十幾年依舊不扔,兩根豆芽也要算一盤菜。
胡因夢抱怨她太節省了,有錢了不幫助國家提升消費力,簡直是犯罪。
媽媽反唇相譏:就是因為這樣的省吃儉用,才有錢的。而且自己身體健康,就因為吃了不花錢的粗茶淡飯。
媽媽自己節省就算了,這種節省也感染了胡因夢。她自己也節省得要命。後來,她突然生起氣來,對金錢反感極了,覺得只進不出簡直是不道德,大筆大筆的捐錢。母親氣得七竅生煙。
胡因夢越來越無法忍受母親負面精神狀態的影響,決定自己搬出去住。
母親跟她吵了起來,只准她找離家五分鐘路程的房子。“找得到,我就出錢讓你買下來。”
幸運的是,還真找到了房子。胡因夢過上了獨立自主的日子,零用錢從兩萬漲到了四萬。這一年她36歲。她說,謝天謝地,36年拱手相讓自主權的日子終於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