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百年老廟◢ 50人各領300去鬧事 !“僱用費萬5,還有13萬5000呢? 15萬僱用費引發網民爭議! (吉隆坡28日訊)內政部長丹斯裡慕尤丁指興都廟騷亂事件肇因是因發展私人有限公司的律師,以15萬令吉僱用一批巫裔男子去破壞興都廟一事,引發網民爭議!根據警方的調查,One City私人有限公司的1名華裔與1名巫裔律師,支付15萬令吉給一批為數50人的巫裔男子,要他們去拆除斯裡馬哈馬裡安曼興都廟,每人可獲得150至300令吉,慕尤丁今日在布城召開記者會,也證實發展商的確有收地的庭令,並數度欲執行庭令,然而面對信徒的阻攔。
他透露,警方其實早接獲通知,指發展商計劃在11月26日早上7時,到興都廟談判收地事宜,此事也通知了興都廟理事會。
他說,警方原本已經安排動員到場,監督發展商與興都廟理事會的會談,然而在凌晨,發展商律師卻召來一群男子,打算用武力強行拆廟。
慕尤丁譴責發展商律師不負責任,因為他們的不法行為挑起興都教徒的憤怒,繼而演變成騷亂。他聲明,警方會調查發展商律師僱用暴徒拆廟一事,發展商是否有涉及甚至下達指示。
據警方調查,有關律師把15萬令吉交給巫裔男子頭目,後者以每人150至300令吉的金額去僱用50人。
網民在得知興都廟騷亂是因律師僱用巫裔男子去破壞而引起後,紛紛留言各自看法。
網民認為,罪魁禍首應該是發展商,因若不是有人允許,那些律師也不會無緣無故做這些事,所以發展商應該被罰款並吊銷建築執照,相關律師則吊銷律師執照並罰款兩者兼施,永不錄用。
另一名網民則精細算出,若給50人各300令吉,總額是1萬5000令吉。
“律師出15萬,那中間的差額呢?”
再有一名網友提問,到底是頭目“吃”很大,還是律師“吃”很大?
他說,若頭目“吃”很大的話,那麼這班(巫裔男子)為了150令吉被當傻瓜,但若是律師“吃”很大的話,那麼就是發展商被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