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 18:47 中時
林偉信
公投提案「民法限定一男一女」獲投票通過,司法院表示,公投結果行政院應速提法律案送立法院審議,但不得牴觸有憲法位階效力的大法官會議解釋,依釋憲結果,明年5月24日起,同性伴侶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大法官會議去年5月24日作成解釋,認為民法關於婚姻規定,沒有保障相同性別者的婚姻自由權及平等權宣告違憲,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制定,至於直接修改民法或是設立「同性伴侶法」等專法,大法官會議未下指導棋。
但上周針對「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的公投結果,同意票都超過493萬票的過關門檻。
對此,司法院重申大法官會議已闡明「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係憲法所保護之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對於公投結果相關機關研擬及審議相關法律時,應注意不能牴觸釋憲意旨。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