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斑馬線被碾軋身亡
北青網 2018-12-05 02:54:30
小女孩長輩向小轎車打手勢示意
轎車沒有理會撞倒小女孩
轎車從小女孩身上碾軋過去
小女孩家人癱倒在地
12月1日晚,在深圳寶安區河東工業路路口,一名4歲的小女孩跟著長輩走到斑馬線的一端,其長輩對一輛緩緩靠近斑馬線的小轎車做出手勢示意後,牽著她的手走上了斑馬線。誰也沒料到,小轎車沒理會這個手勢,繼續開了過去。車輛不但撞倒了小女孩,左前輪還碾了過去。當小女孩的長輩回頭看到她時,瞬間崩潰,癱坐在地上。
1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發布了一則名為“淚目!孩子,我還想再握你的手”的交通事故警示消息引發眾多網友關注。據該消息附帶的現場視頻顯示,12月1日晚11點多,在一處路口,一名小女孩跟著長輩走到斑馬線的一端,其長輩對一輛正緩緩靠近斑馬線的小轎車做出手勢示意後,牽著小女孩的手走上了斑馬線。但小轎車根本沒停下,仍舊低速前行。車輛一下撞倒了小女孩,繼而又碾軋了過去才停車。而小女孩的長輩也因小轎車的碰撞放開她的手,當其回頭發現躺在地上的小女孩時,瞬間崩潰,癱坐在地上。
這一幕讓眾多網友揪心不已,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在發布此消息時也配以心碎、流淚的表情。多數網友譴責轎車司機在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行為,對女童的遭遇感到惋惜。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方微信公號隨後發布了消息,12月1日23時12分許,在河東工業路路口斑馬線處,4歲的陳某在其長輩的牽手帶領下過馬路時,剛好張某某駕駛粵D6****號小型轎車在寶安區新安街道翻身路由南往北行駛至此。轎車左前車頭與走在斑馬線上的陳某身體發生碰撞後,造成陳某倒地,並被該車左前輪碾軋,最後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深圳交警通過現場勘查了解到,事故發生的路口為無交通信號燈路口,晚上有路燈照明,有標志、標線、綠化帶及護欄。經查看現場視頻,行人過馬路時,對駕駛員張某某做了手勢示意,而張某某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況。
經初步調查,張某某駕駛機動車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況,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通過未停車讓行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
深圳交警同時提醒,車讓人,讓出一分安全,人讓車,讓出一分保障。駕駛人也好,行人也罷,一定要時刻記住嚴遵交通法規,不要讓這樣的悲劇一次次重演。
文/本報記者 李濤 實習生 戴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