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鈕承澤5日晚間爆出女工作人員醜聞當外界吵得鬧轟轟時,他第一時間選擇神隱消失了22小時後才在臉書PO文表示會勇於面對台北地檢署10日依涉犯強制罪,令他150萬交保在女方出示的私訊對話中,他其中的一句話被律師視為是全案如何判決的關鍵,直言:「我看到簡訊出現以後,我就知道這傢伙毀了。」
資深媒體人陳揮文認為他處理方式不太好,最大問題就是忽略事情嚴重性主持人鄭弘儀則覺得鈕承澤在事發後的處理很奇怪因正常人心態會想「這太過分了吧,我又沒做這件事」
馬上跳出來反駁,叫對方來對質嚴重的指控不但是對人格污衊, 更牽涉你還要不要在演藝圈走下去「可是他選擇神隱,這個事情對他應該是質疑會很大」知名律師馬在勤表示,女方如果是礙於權勢發生關係刑責可能會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雙方若是達成和解,那6個月的刑期還可以再減半,也有可能緩刑但是是3年以上、10年以下,無法處以易科罰金或緩刑且法官一般都會從嚴處理「當訴訟策略訂下去之後,再轉就來不及轉了。」
馬在勤認為較好的處理方式應在第一時間就要讓對方感到你的善意很有誠意要解決,即使真的是,也要安撫受害人但深入了解後他覺得案情對鈕承澤非常不利這一切都抵不過鈕承澤在對話中說的「對不起」三個字直言:「我看到簡訊出現以後,我就知道這傢伙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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