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報導,黃蘇與妻子吳亞紮在1950年代從馬來西亞到新加坡,他是華校生,不諳英文,只有小六學歷。黃妻1955年用積蓄在阿裕尼一帶的惹蘭拉耶買了一塊地,夫妻倆和七兒、三女住進鋅板屋。

黃玉蘭辯稱父親送她166萬元購買東林通道43號房子,但她的說法無法讓法官相信。(陳福洲攝)

斥資166萬元買半獨立式洋房,竟發現房子自己沒有份,八旬老漢起訴女兒,卻在官司開審前墜樓身亡。長子為他繼續打官司,要妹妹交代錢到底去了哪裡。

12年之後,黃蘇和一名兄弟及長子黃玉合夥成立建築生意,之後在惹蘭拉耶原址拆掉鋅板屋,建了兩棟半獨立式洋房。

黃蘇夫妻和黃玉一家住在較大的一棟,一些子女則住毗鄰的一棟。

黃妻在1985年去世,名下惹蘭拉耶兩棟半獨立式洋房,按照無遺囑法令分配給丈夫和子女。他們沒馬上出售房子分遺產,但黃蘇與長子在2009年因公司鬧翻後,搬去隔壁和女兒黃玉蘭一家同住。長子當年入稟法庭,起訴父親欺壓他這個小股東,父子打起官司。

之後,惹蘭拉耶兩棟半獨立式洋房出售,黃玉蘭與此同時也以175萬元買下東林通道43號的半獨立式洋房。黃蘇在2010年5月和黃玉蘭一家搬去東林通道。

黃蘇在2015年3月在長子主動探訪後破冰和好,他指示長子查看東林通道房子的地契是誰的名字。黃蘇獲悉房子僅於黃玉蘭一人名下,對自己出資166萬2500元卻不是屋主感到震驚,同年5月搬去與長子同住。

黃蘇在搬走的隔月通過律師發信給黃玉蘭,指她挪用他的錢買東林通道的房子,“可能不只是失信,也可能欺騙和偽造檔”,要她出示證據反駁他的指控。他於隔天報案投訴女兒的行為。兩個月後,他起訴黃玉蘭。

不過,黃蘇在官司開審前,在前年2月被發現橫屍在長子所住的政府組屋後的草地,像是跳樓輕生,終年89歲。

現62歲的長子之後以遺囑執行人身份代父親繼續打官司,通過萊伊律師(Shriniwas Rai)要黃玉蘭交代166萬元,以及她從和父親聯名的銀行戶頭提取的12萬元,總共178萬元。如果她已把錢用來購置資產,訴方要求成為這些資產的主人。

高庭法官發表判詞闡述裁決理由時說,黃玉蘭設計讓黃蘇在收到惹蘭拉耶房子的出售收益後,開出支票給她去另購房子。此外,他裁定黃蘇沒同意讓黃玉蘭提取12萬元裝修房子。

黃玉蘭已就裁決提出上訴。(部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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