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兒害怕妹妹們受傷害只好妥協,半推半就之下讓父親發洩,只是沒想到狼父得逞之後仍不滿足,借著妻子哺乳與嬰兒單獨睡一間房期間,趁二女兒熟睡時撫.摸.身,直到二女兒驚醒之後才收手。

隔天又趁妻子、大女兒不在家時,闖入二女兒房間硬上得逞,自此之後他每月都會對二女兒下手1次。

這種情況維持到2016年9月,二女兒被傷害後性格驟變,國中畢業便沒有繼續升學,平常就外出打工幫忙補貼家用,某天她準備要出門上班的時候,突然被剛滿10歲的三女兒拚命拉住,哭訴說被父親用手指觸摸下.身,非常害怕與爸爸相處哀求她不要走。

二女兒聽見狼父竟然連妹妹也不放過,忍無可忍決定在房間安裝攝像鏡頭,順利拍攝到了狼父惡行後立刻報警。

二女兒供稱,自己第一次被硬上時,爸爸還沒有中風,力氣很大根本推不開,當她威脅要告訴媽媽時,爸爸還嗆她,「有本事妳就去說啊」、「妳還欠我一次。 

sponsored ads
sponsored ads

另外二女兒孩指證說,後來她發現爸爸與姊姊的互動非常奇怪,某一次出門遊玩時,爸爸還在她面前送給了姊姊非常昂貴的禮物,接著意有所指提醒說,「妳知道我要什麼!」嚇得她立刻逼問姊姊是否也被爸爸污辱了,但是姊姊卻一直搖頭否認,但她看得出來姊姊在說謊。

狼父向警方供稱說,自己與大女兒是兩情相悅,還指控二女兒是故意誣陷他,因為二女兒個性叛逆,還在外面亂交男友被他罵,因此心生不滿才會說謊害他。

對此,桃園地方法院沒有採信狼父說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未滿14歲女子強制發生關係等6罪,合併執行判處20年徒刑,狼父認為判刑過重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全案曝光之後,受害3女都曾替狼父求情,透露平常狼父對她們都不錯,若是真要誣陷狼父,何苦又要為他講好話。

儘管現在3姐妹都已原諒狼父,但這不代表傷害痊癒或沒有發生,因此認定狼父不符刑法第59條減刑要件,法官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年有期徒刑。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