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60歲承包商申訴,當年娶風塵女為妻,還簽婚姻協議承諾將她的女兒視入己出,花數萬新元生活費和教育費,結果 她獲得永久居留權就鬧離婚,翻臉不認人。
謝先生(60歲,承包商)向《新明日報》申訴,他2009年在芽籠認識當時38歲的風塵女,對方育有一名10歲女兒,住在中國,她因此一直在新加坡和中國兩頭跑。
謝先生告訴記者(大圖右)將風塵女(小圖)娶為妻,無奈最後以離婚收場。(《新明日報》)
兩人開始頻密來往,謝先生稱,女郎經常發簡訊說想他、愛他,提出要他接她到新加坡住。
“她告訴我在中國養女兒很辛苦,希望我能幫幫忙,我當時也想跟她組成家庭,就答應了。”
謝先生說,女郎隔年3月帶著女兒到新加坡後跟他注冊結婚,還要求他簽下婚姻協議,要他承諾照顧她的女兒,為她提供住宿、教育費及生活費。
女郎同年6月也為他生下一個女兒,他一度認為生活美滿,豈料對方在2014年獲得永久居留權後,態度卻出現大轉變,開始冷落他,還提出要離婚,令他倍感壓力。
“我當時生意上也遇困難,我前後為她匯了3萬元(約9萬令吉)回中國,還花了幾萬元買Gucci和Coach的名牌包包給她,大女兒就讀國際學校的學費也很昂貴,所有費用加起來,我都數不清了。”
兩人的矛盾與日俱增,謝先生指妻子多次對小女兒態度不佳,也無心打理家務,他終於在去年決定跟她離婚。
妻子受訪時稱,當初不顧家人勸阻,冒著生命危險為承包商高齡產女,從未主動提出離婚。
記者聯繫上承包商的妻子,她反指他曾發簡訊告訴她,等她拿到永久居留證後,將會和她離婚,令她不解。
她吐露,大女兒的父親已經過世,她當初到新加坡站街後嫁到這裡,還得暫住承包商的工廠,懷上小女兒時,家人都勸她放棄,但她就是想要為他生小孩,所以決定生下小女兒。
她稱,丈夫去年不知何故性情大變,開始拖欠大女兒的學費,欠下1萬多元(約3萬令吉)的學費,給她們的生活費也大減,令她吃不消,只好兼職打兩份工作補貼家用,但她稱從未提出要離婚。
謝先生無奈地指出,雖然兩個女兒都是妻子所生,但她對待兩人的態度卻是截然不同。
“我看她對大女兒很疼愛,但對著和我所生的小女兒卻沒什麼耐心。”
謝先生稱,患有哮喘的小女兒曾因鬧著要吃糖而被媽媽打,還用腳踢。
謝先生稱,妻子不僅在言語上侮辱他,去年也多次對他動手,包括用力推他,導致他在廁所裡跌倒,雙膝擦傷紅腫。
此外,他也指對方用力咬了他的手腕,留下很深的齒痕。
謝先生也透露,對方拿到公民權後,他有次到中國公幹,有人還傳簡訊給他,表明不會在新加坡傷害他,但能在中國輕易下手,令他不寒而慄。
資料來源:《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