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

台大醫學研究部主治醫師陳昆鋒、陽明大學生物藥學研究所長蕭崇瑋合聯手造假論文,科技部從去年初就已決議祭出停權處分,但是長達1年時間遲遲未公布資訊,外界質疑不公布如何達到教育警示作用,不公開理由為何?科技部今天上午緊急召開記者會,但是連講10次以上「這個案子決議不公開,不方便說明。」

陳昆鋒遭爆出多達10篇論文經科技部調查認定造假,由於這10篇論文都在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中,經過科技部學術倫理委員會決議,給出停權10年的處分,並追回68萬元研究經費,此外,由於這10篇論文中,蕭崇瑋也有合作其中5篇,因此對蕭崇瑋給出5年停權的處分,並追討相關計畫1/2主持費,約32.5萬元,依照科技部規定,研究人員經認定違反學術倫理,除追回費用,還可祭出停權處分,停權期間為1到10年或終身,期間不得申請和執行補助計畫。

科技部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但是整場記者會都在跳針說明「不公開」,雖然在2017年成立研究誠信辦公室,對於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的調查,透過審議委員決議公開或不公開,但是從2013年以來11個案件全部屬於不公開案件,雖然誠信辦公室表示,違規案件會以去識別化方式公布在電子報上,但是陳昆鋒和蕭崇瑋的處分早在去年初就決議,但時過1年,至今仍未公布。

對於陳昆鋒和蕭崇瑋涉及的論文造假內容、發表年分、案件不公開理由,誠信辦公室主任詹文旭接連表示,不公開案件所以不方便說明,學校和當事人自己都很清楚,公不公開的決議是由審議委員決定。

詹文旭也表示,停權10年算是情節重大,但是考量公不公開不只情節,還要看涉及的範圍層面,教育警惕非常重大意義才會公開,並且會去識別化的公開,不過這次案件還沒登上電子報,當初審議時10名外聘委員,採共識決決定,不公開理由也無法說明。

主持記者會的科技部綜合規劃司長林廣宏指出,目前正在研修學術倫理審議要點,朝向資訊公開,違反學術倫理案件會朝主動公開原則來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