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馬賽地油門當剎車踩奪5命 女駕駛哭:我情願死在那一天
中國浙江杭州去年7月30日發生重大車禍,一名陳姓女子開著馬賽地車行經路口時,失控沖撞路邊車輛和行人,導致5人死亡。
該案昨(11)日在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姓女子應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將擇日進行宣判。陳女在庭上當庭認罪,並稱「我情願死在那一天,但我活下來了,就應該承擔責任」。
綜合報導,陳姓女子去年7月30日19時許穿著拖鞋駕駛馬賽地車,在行經路口時失控,導致車輛前後輪先後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島。陳女見狀後又因慌張,錯將油門踏板當作煞車踏板連續使用,馬賽地車便在行駛過程中持續加速,將正在文二西路競舟路口等候的多名行人撞倒,導致過往多輛車輛受損。經鑑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輕傷,另有3人輕傷。
西湖法院今天上午11時開庭審理該案,被告人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到庭旁聽。陳女在庭上表示,在踩了她所認為的剎車後,發現車速卻愈來愈快,為了避讓行人,才想用拉手煞車的方式讓車停下來。
她也提到,當時沒有意識到自己踩錯了剎車,以為是剎車失靈,所以連續踩了幾腳,結果速度愈來愈快;在碰撞過程中,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等到反應過來後發現車子已經翻了,看到車子天窗開了,才從車窗爬出去。
「今天在這兒沒臉見所有的人,我後悔,非常絕望,因為我的過失使受害人遭受傷害,使他們遭受痛苦。」陳女說著說著便哭了起來,聲音顫抖。事發後,她已經對受害人家屬都進行賠償,賠償錢款主要由兒子負責;據知情人透露,陳女的賠償金額總計達到1000多萬元人民幣。
公訴人認為,陳姓被告本人對事故是沒有預見的,且在車輛加速的過程中,曾兩次主動避讓行人,可以說明她在主觀上對傷害他人、危害公共安全持抗拒態度。該事故主觀上屬陳某某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過失犯罪。陳女則稱,「如果可以選擇,我情願死在那一天。但我活下來了,既然活下來了就應該承擔責任。在這裡我誠心誠意地表達我的歉意。」本次庭訊於11時30分結束,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