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胡忠信2015年在電視節目爆料,指國民黨前副秘書長、前行管會前主委林德瑞透露黨產有1350億元。林澄清絕無此事,提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最高法院判胡忠信應賠償30萬元,並登報道歉確定。
林德瑞主張,他從未私下講過他移交1350億元國民黨黨產,且他也在國民黨報告過,黨產僅233億餘元,此一數額也是他在業務移交時的信託財產報告上的財產淨值,胡忠信的爆料與事實不符。他認為,胡忠信未合理查證就爆料,平面媒體也引用報導,使外界誤認他故意隱瞞黨產金額,貶損他的評價,請求賠償200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
胡忠信抗辯,國民黨黨產多少攸關公共利益和轉型正義,和林德瑞的名譽無關,且他也在節目上讚揚林有風骨,並沒有妨害林的名譽;民間資料顯示,國民黨黨產高達8000億元,此件為可受公評之事,聲請調閱國民黨財產清冊、傳喚馬英九、連戰、吳伯雄、李登輝等人作證,請求法官駁回訴訟。
判決指出,胡忠信的爆料足以讓民眾懷疑林德瑞黨產報告的真假,也會對林產生言行不一、不具職業道德、毫無誠信、偽造文書的負面評價。胡也承認沒有向林本人查證,因為相信消息來源就是證據,但因為保護新聞來源,不能對外公布,且至今仍沒有明確說明消息來源是誰,法官因而認定胡所言無所根據,判決胡敗訴。
一審考量胡忠信、林德瑞的經歷和財產等資料,判決胡應賠償林德瑞30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二審同樣判賠30萬元,但認為胡忠信爆料內容僅有自由時報報導,因此認為胡只需在自由時報登報道歉。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胡忠信。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