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恆春今天(24)下午,發生一起11歲男童,遭遊覽車輾斷手指骨折的車禍。最扯的是肇事遊覽車司機,下車後沒有報警、也沒有幫男童叫救護車,只塞了300元後就匆忙離開現場,警方調監視器以車追人逮到肇事駕駛,他竟然說為了趕行程,才私下給錢和解。

穿深藍衣服的男童,在路上開心騎腳踏車,大型遊覽車從他後方開過,沒想到下一秒,意外發生了,左手臂瘀青、整隻手全破皮,佈滿傷口、傷口深到流著血,男童被遊覽車撞上,還慘遭車輪輾過。

 

▼(圖/東森新聞)

 

 

受傷男童家屬vs.記者:(男童)腳踏車騎出去,遊覽車比較靠近,就撞到腳踏車,(撞到他的腳踏車後輪),擦撞腳踏車。

 

但司機下車處理態度,可讓家屬氣炸。

 

受傷男童 vs.記者:(駕駛)下來問我怎麼樣,給我三百塊,(給你三百塊),對,(然後就走了) 恩,(遊覽車)開過來的時候,(遊覽車)前輪先撞到我的腳踏車,然後我跌倒,(遊覽車)後輪再壓下去(手臂),(壓到你的)手,(哪一隻手) 左手。

 

▼(圖/東森新聞)

 

 

聲音顫抖、微弱訴說事發經過,在鬼門關前走一回,男童心有餘悸,司機輾到人,竟然只給三百元後開車離開,這起事故發生在24號下午五點,屏東大光路,吳姓男童騎腳踏車在路上,遊覽車疑似視線死角,擦撞腳踏車,害男童跌倒重摔在地,遊覽車再輾過他左手臂,造成食指跟無名指當場骨折,小小身軀怎能忍受得了。

 

恆春分局龍水派出所所長陳培育:「車禍發生時,(遊覽車駕駛)私下拿錢給男童,供稱因為要趕車,去下一個行程,才會離開現場。」

 

▼(圖/東森新聞)

 

駕駛下車後把孩子扶起來,只塞了三百元就離開,讓家屬直呼好離譜,沒有報警也沒有替他叫救護車,就三百元應付,家屬要肇事駕駛不只說清楚,還要給他們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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