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秘書長、前高雄市長陳菊。(圖/本報資料照,姚志平攝)

 

2014年的高雄氣爆案在2018年政黨輪替後,許許多多的內幕和當時的未爆出問題也重新被攤開來討論,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今表批評,說前高雄市府陳菊朝代5年前發生的高雄氣爆,處理律師、訴訟費用高達1.3億,並透露當時有三種律師費用,羅痛批,陳菊市府居然是用善款的錢請律師,來洗災民的腦,讓災民誤以為,「接受代位求償,就不可以提起國賠」。

 

羅智強今在臉書發文,大家知道陳菊市府是怎麼使用嗎?原來律師的酬勞是這樣計算,他引用「高雄氣爆國賠法律扶助總召集人」數據稱:第一、受災者不接受代位求償,律師得到5千元。第二、受災者簽下代位求償的「意願書」,律師得到2萬元。第三、受災者簽下代位求償的「契約書」,律師得到2萬2千元。

 

他說,原來「陳菊市府用善款請的律師,最大的任務就是讓災民簽下「代位求償」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代位求償」是陳菊市府規避國賠責任的一個謊言。而當初,陳菊市府居然是用善款的錢請律師,來洗災民的腦,讓災民誤以為,「接受代位求償,就不可以提起國賠」。

羅智強他強調,後來「高雄地院戳破陳菊市府的謊言」,災民並不會因為簽下代位求償,就放棄了向高市府提起國賠的權利,但那時已經「來不及了,國賠時效已經過了」。

 

他最後痛批,捐款,是為了幫助災民,陳菊市府卻用善款,來請律師洗腦災民、傷害災民,陳菊,你欠高雄一個交代!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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