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紅的「

」影片,一曝光秒瘋傳各大社團,不過讓人擔憂的是台灣司法GG要仰賴鄉民正義,如今警察也是塑膠的?公權力竟然就這樣被挑戰,讓人不禁搖頭,對此,針對警察被當塑膠,警署出面回應打臉,卻秒被鄉民神回應,瞬間軟調...還是覺得警察是塑膠!真的私刑了!殺童犯服刑32年出獄..慘被「1:1還原私法制裁」←點這影片中,杜姓車主行徑途中遇臨檢,不僅不配合臨檢,還要求身穿制服的警員出示證件,一路嗆警嗆到離開,甚至拒絕開窗、停靠路邊受檢,質問警方若執意盤查,將觸犯《強制罪》,事後還將影片PO上網賣弄,引發關注,針對警察北北被當塑膠,警政署昨天特別發表聲明,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表示警方於法有據,呼籲民眾遵照法令,以免觸法。警政署表示,當下杜男極度不配合,但因造成後方交通壅塞,影響大部分用路人權益,所以在目視無異狀下,才讓其自行離去,絕非杜男所稱警方強製作為將觸犯刑法《強制罪》才作罷。警政署更強調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當警員執勤時已著制服,則無須再出示證件,而同法令中也載明,經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之路段,員警即可向該民眾依法查證身分,員警請駕駛人將車輛停於路邊受檢,並無違反民眾所稱之「強制罪」。翻攝自臉書另外,警政署也表示,依同法第7條規定,進行攔停、令出示身分證件時,受盤查者如拒絕提示身分證件,且在現場仍無法進行身分查證者,警方也能依法強制將受盤查者帶往勤務處所繼續身分查證。若警方依法調查時,受盤查人對於姓名、居住所陳述不實,或拒絕陳述,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不過,這警政署維護警察尊嚴言論,被鄉民轉發到踢踢後,秒被網軍打臉:

「是這樣嗎?幾年前好像有發生假冒警察做壞事」

「重點是你的警察敢不敢執行 執行了而警政署能不能當靠山」

「怎麼跟前天被推爆的文不一樣?不是說就算穿制服民眾有」

「疑慮 要求看警證警察也必須拿出來嗎?到底誰說謊」

「警察水準差的不少啊 不懂法規跟不會找法規來檢舉的一」

「署長可以多讀書嗎   釋字535看一下」

「所以有人可以告訴我影片中警察為啥不拿證件出來嗎」

「應著制服或拿證件也能被你解讀成兩樣都要 中文有問題嗎」

「釋字就已經明確告訴你要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 釋535」

「樓上說得很好 警職法本來就大於釋憲 大家懂個屁?」好喔大家戰翻了

...但老實說台灣警察真的被當塑膠...而警察有的也只會欺負善類不敢抓兇猛通緝犯所以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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