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歲梅媽提款13萬擺大壽 法官:破例批准

(香港5日綜合電)已故樂壇天後梅豔芳母親覃美金,去年11月向法庭申請從梅豔芳生前設立的信託基金提取約24.9萬港幣(約13萬令吉)“擺大壽”。法官批准梅媽提款申請讓她籌備壽宴,但拒絕提高年終供款金額,又指現時供款已“非常慷慨”,“梅媽”無理由不夠用。

今年3月將達95歲的“梅媽”此前已3度申請提款“擺大壽”,但之前的申請均由信託人直接向餐廳支付所需款項,金額在2017年已達10萬港元(約5萬令吉)。據了解,今年壽宴“梅媽”將宴請24圍賓客,每圍開支約9000多港元(約4500令吉)。

“梅媽”又另外申請提高年終供款至20萬港元(約10萬令吉),代表律師促請法庭考慮梅媽高齡,梅豔芳遺產有充足現金應付供款,批准其申請。

法官指梅媽早於2016年9月已獲准於每年2月1日提款10萬港元(約5萬令吉),金額更會因應通脹每年增加3.5%,即今年她將獲發逾11萬4000港元(約6萬令吉)。法官強調這絕非小數目,更是十分慷慨,但“梅媽”無法證明她有需要支取更多款項,故拒絕申請。

文/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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