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歌手自稱有路代辦身份證!報生紙轎車逾萬酬金沒了

(東甲27日訊)送貨員和親友誤信充當仲介的女歌手,讓對方幫忙處理申請身份證,不料對方竟取走送貨員的正版報生紙與1萬1000令吉酬金,甚至還騙走青年親友的一輛7萬令吉轎車!

事主高志豪(19歲,送貨員)是由48歲家庭主婦黃玉玲領養,由於報生紙一直未妥善註明為領養,而無法順利取得身份證,直至兩年前事主認識一名跑歌台的女藝人鄭美玉(藝名樂瑤),後者願意協助他申請身份證,並索取1萬1000令吉酬金,較後取款及拿走報生紙便音訊全無。

另一邊廂,事主的小姑丈侯文豪(48歲,藝術工業)於2014年將一輛日產轎車轉售給女藝人鄭美玉(藝名樂瑤),唯未進行轉名手續,以致被拖欠車貸多年,損失慘重。

黃玉玲(前左起)、高志豪與侯文豪(右)在張發虎(右2)陪同下,召開開遭詐騙記者會。

歌台女歌手鄭美玉(藝名樂瑤)取1萬1000令吉酬金,以及拿走報生紙便音訊全無。

事主們今日在公正黨柏瑪尼斯區州議員張發虎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盼能將問題解決,冀望各界不要再受到女歌手的欺騙;出席者尚有公正黨禮讓區部組織秘書王發山;執委周文洲及林志雄。

高志豪闡述,自他認識鄭美玉後,對方便告知有特別管道能協助快速取得身份證,由於等待身份證已久,對她深信不疑,自母親黃玉玲手中將1萬1000令吉付給對方,也交出正版報生紙。

他說,2018年4月上旬,他有跟著鄭氏到新山國民證記局蓋手印,唯只是是該局外按下手印,後續工作就不太清楚,之後一直追問對方,對方則一直推諉,遲遲無法取得身份證,也開始無法聯繫上鄭氏。

“我在求助無門下,只好向公正黨禮讓區部求助,在調查後證明國民證記局並沒有自己的申請資料,更發現到對方開的轎車是屬於小姑丈侯文豪擁有,驚覺女歌手是有意詐騙。”

侯文豪則說,2014年12月1日與鄭美玉接觸,並將手上的一輛轎車轉賣給她,兩方允許於隔年才進行過戶手續。

他指出,車子已交給對方,但對方就是一直拖欠車貸,讓他感到很苦惱。

直至截稿時間,記者仍無法聯絡上女藝人鄭美玉,無法取得進一步的回應。

歌台女歌手要求事主付酬金的聊天記錄。

事主一再催促,女歌手僅一味的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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