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豪二度寄出離婚協議!千金妻不要贍養費,卻提出「終極條件」
F4四子之中,本來只剩下言承旭是單身貴族,不過吳建豪最近也重投單身行列了,他在2013年與富家女石貞善Arissa結婚,但傳出在去年底離異,令這段傳出離婚多時的婚姻告終。
女方來自百億家族
吳建豪與石貞善在2013年11月結婚,女方來自新加坡棕櫚油生意家族,家族資產數以百億計。當年婚禮在美國洛杉磯舉行,為賓客包飲、包食、包住及包機票,極盡奢華。
不過自從二人談戀愛開始,分手及離婚的消息,在14年來從來沒有停止過,離婚消息更在結婚翌年後開始傳出,當中更涉及在instagram上互數對方,二人最後的婚姻只有5年,在去年12月簽字正式離婚。
婚姻既然早早已經不穩當,為何拖到現時才正式離婚?原來因為新加坡的婚姻法,當地規定如非特殊原因(例如伴侶患上性病之類),3年內不能提出離婚申請。
吳建豪二度遞上離婚協議書
就算是3年後辦離婚,也要有合理及雙方認可的理由才可訴請離婚,之前已經傳出過吳建豪二度向Arissa遞上離婚協議書,就是因為理由不是雙方認可,所以未能離婚成功。
在這段關係中,吳建豪是率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在2018年中,吳建豪第一次呈出離婚協議書,理由是「彼此已無共同生活超過3年」,向Arissa尋求離婚申請。
不過,Arissa找律師釐定分居的時間證明,找出二人的分居時間始於2016年尾,因此「彼此已無共同生活超過3年」不是事實,因此將吳建豪的離婚協議退回。
不久後吳建豪又再度提出了離婚協議,經修正後的理由為「另一半不支持其事業、興趣不同」,不過Arissa的好友透露,最初Arissa是「夫唱婦隨」的,自掏腰包跟隨老公工作到處飛,並非不支持他的事業。
而興趣不同之說更難以服眾:二人相識交往十多年,怎會現時才發現興趣不同?這份離婚協議亦不盡不實,但卻令二度被要求離婚的Arissa對婚姻死心,自己也草擬自己的版本求去。
女方力數吳建豪多條罪狀
Arissa版本的離婚協議書力數吳建豪多條罪狀,包括特殊節日不回家、跟不少女性關係曖昧、吵架不認錯及在傳媒前說謊等,只要吳建豪接受這份修改了的協議書這個「終極條件」,大名一揮,便可以贍養費也不計較各行各路。
對於離婚,二人也各有各說法,Arissa的律師去年曾形容Arissa「想要結束活在受傷與痛苦的生活而決定離婚」;吳建豪的代表卻指「婚姻是兩人之間的事情,非當事人的第三方不實說法,我方深表遺憾」形容這關係。
女友也落落大方地響應傳媒查問,坦承在去年12月二人已經簽紙離婚,不過其他細節一律拒談,二人的事曾經在instagram上互數,可見雙方關係已經到了互不講話地步,其實很久之前離異一事已經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