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一個真實故事…起因是源自於這篇靠北男友的文…文章有點長但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完…去年才發生而已,所以印象深刻…

靠北男友原文:#正面能量156457奇怪耶我婚禮就是想要在飯店漂漂亮亮的穿婚紗男友一直想要辦流水席說大家才吃的開心吃的飽再吵老娘就不嫁-----------------以下正文,用第一人稱敘述大家比較容易看囉。↓↓↓↓↓

跟女朋友從大學快畢業到現在交往了快7年,她是銀行行員,我是一個新創公司的工程師。其實在我們畢業不久後就各自都有了很穩定的工作,沒有太大意外應該可以在公司內繼續待個五年十年以上不是問題。

我們大概在畢業三年後就覺得時間差不多了,可以牽手走一輩子,只是因為我還有學貸要還,家裡單親,經濟壓力也不小,所以存錢十分緩慢…之前想婚的時候,女友去問她的爸媽,她爸媽表示大聘小聘合起來要60萬…(當然還不包含拍婚紗、辦喜宴等支出)這對我來說真的是一個很不小的數字…因為一直沒達到這個數字,婚期就這樣拖啊拖…

曾經有想說要在額外接一份兼差的工作增加收入,

但無奈工程師真的工時有點長,不時就要加班到9點10點,回到家根本就累癱了…再加上公司也在慢慢擴大,感覺再過幾年整個做起來薪資會越來越不錯,所以也不太想跳槽,就懶覺捏著繼續在這邊拚。

大概就在去年年初,貸款完全還完,也默默存了一筆錢,雖然還不到60萬,但也接近了,還沒等到我存完,女友的父母也急了,害怕女兒太晚結婚太晚生對身體不好,所以就妥協說50萬就好,但條件是年底以前要結婚。我算了一下,聘金的部分沒問題,但如果要年底以前結婚可能拍婚紗與宴客的部分預算就會比較緊(女方家人很堅持一定要氣派宴客,希望場面大一點)

反正呢,重點是和女友溝通後,她不太能接受壓縮婚紗與宴客的預算,而且還希望蜜月能去西歐…為此我們吵了好幾次架,婚紗我本來就預計要拍(也不想拍很糟糕的),但宴客的部分我覺得可以不必一定要在大飯店,可以把這部分預算省一點,拿來補貼蜜月的錢,(如果要穩穩風風光光辦在飯店,蜜月真的完全捉襟見軸,即使能到西歐也不會是品質太好的一趟蜜月旅遊)但女友很堅持她一定要在4.5星的飯店,宴客的部分配合爸媽的要求,希望能讓大家都風光出席離席,蜜月也堅持一定要在西歐(好啦其實就是法國),要玩3周這樣…

我跟女友說:「妳不是不了解我家裡經濟跟之前學貸的窘境,雖然我存錢很慢,但我真的很努力,這幾年下來平常都不敢多浪費,買給你一定盡量買最好的,自己可以節省就盡量節省…為了我們的婚禮,我也是除了工作以外,剩餘時間都在規劃安排,把所有自己的休閒時間都排給妳與未來家庭了…希望妳能體諒我,在宴客的部分能做一些犧牲。我只是希望能讓我們在蜜月的時候開心一點、沒有經濟負擔這樣…」

結果女友回我:「其實我們家已經讓步很大了,這部分也是我拜託我父母很久他們才讓步。但婚一輩子也就這麼一次,能讓我們的親友同事都能在飯店內風光出席,有很難嗎?為什麼連這些錢都要省呢?我覺得妳不夠有心…」

噢不,聽到她說我不夠有心我真的差點大爆炸:「但妳蜜月要求去法國三個禮拜,而且都要住4星以上的套房…負擔真的很大,我不想辦法從喜宴項目省一點,短期根本辦不到…那不然能不能蜜月時我們不要住太好的…歐洲吃的也不算便宜…這樣至少我們還可以盡情吃美食彌補住得不夠好…」

女友回我:「難得出國玩一趟,都到歐洲了,住4星以下的也太委屈自己,如果是這樣還不如不要出國!一輩子或許就只去法國這麼一次啊!你怎麼能省蜜月的錢?」

我回:「好,那我不動蜜月的錢,但喜宴的部分,就算是找個還可以的餐廳或流水席,妳還是可以穿得很漂亮啊,我們還是能布置得乾淨整潔讓與會貴賓很有面子。我覺得辦在4.5星飯店真的沒有很必要…」

接著女友就開大絕招了:「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兩個家的事,我希望我們有共識,但很明顯我們談這麼久都沒共識。我陪你6年多了,也給你6年多時間了,我還要等多久,才能有個滿意的婚禮與蜜月?如果你這麼有困難,那不如這個婚不要結好了。」

說完她就負氣離開我們的租屋處…

當天晚上我約了兩三位朋友吃飯聊聊,說我這婚可能快結不成了,一位結了婚的女性朋友這樣跟我說:「女生結婚那麼不管穿的多漂亮,通常不會有人記得,但如果你們的酒席辦的很好吃,與會的親戚朋友吃得很飽很開心,他們會惦記一輩子。你想要在喜宴上省錢,我覺得並沒有問題,你的考量也很合理。如果你們都相伴6年多了,她在這麼明白你的家庭與經濟情況下,還對你說這些話,很明顯無法將心比心。你自己要好好斟酌…」

當晚回家,女友也沒回家,我在客廳想了很久,整晚沒睡。一直在想這將近7年來,我這麼辛苦拚命省這個省那個到底是為了什麼。

隔天去上班,一整天也沒什麼精神,又加上要趕一個案子,身心俱疲,看看手機,昨晚傳的關心她好不好、希望她別生氣等等的訊息也完全沒有任何回應…

於是當晚9點半下班,下班時我又急忙打了3通電話給女友,沒接…到家後我便毅然決然直接打電話給女友的父母:「XX的爸媽,不好意思,這些日子我真的身心俱疲,也謝謝你們之前願意通融我聘金的部分,我真的很感激。但由於在喜宴與蜜月上與XX沒有太大的共識,我好累,不想再為難自己、也為難你們…所以我決定放手。這個婚我不打算結了…希望你們能體諒。」

她父母突然大怒問我是不是想要分手,都這個節骨眼了才說要放棄婚姻簡直太不負責任,甚至還說我這樣做跟那些劈腿的爛人沒兩樣…

我也只是冷冷回:「我會這樣做,也是你們三個人一起逼我的。你們看不起我,XX跟我一起走了6年還是無法好好諒解我的犧牲與珍惜我的付出,那我也有權拒絕再繼續讓自己痛苦與煎熬…。謝謝你們,也謝謝XX這幾年來的陪伴,我打XX電話都不通,可以的話請你們和她說一聲,我還是很愛她,只是我們有緣無分。」

於是當晚我也沒有睡,就把女友的東西都清出來,放行李箱裡裝好,另外傳了封簡訊給女友,請她找個時間來領回她的東西。

放生一段快7年的感情,很痛,但我真的也盡力了。也許幾個月、幾年後的下一個對象會更能體諒、珍惜我吧…。

————————————後記:

2天後女友傳了一大封簡訊,大意是她這兩天也想了很多,希望我不要這麼輕易就放棄兩人經營了快7年的感情…然後也跟我道歉,說她想了想願意在跟我詳細討論一下宴客與蜜月的部分。

只是我真的已經哀莫大於心死…所以我最後也只有回說:為何要等到真的失去才懂得珍惜、才會想通?妳說妳給了我6年多存錢與籌備,但我也給了妳6年多了解我、體諒我、珍惜我。妳外出未歸也不接電話的那兩天,已經是我容忍的極限,太遲了…

一周後,我傳訊息給她說她的東西放很久了,請她不用回來拿了,我直接寄她家。(不然一直擺著都不領我也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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