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媒體「鯤傳媒」指控雲林縣長張麗善之子張席維2年多前與14歲少女發生性關係,被少女父母得知後被告妨害性自主,花40萬和解換緩刑。張席維在臉書聲明,該報導並非事實,已經委請律師,將針對相關造謠中傷行為提吿。
張席維澄清,「鯤傳媒」報導「韓國瑜市長的小編,竟然是這種人?」裡面直指他涉及妨礙性自主的刑事案件,並非事實。
張席維也質疑,此篇報導的作者陳明華與鯤傳媒的相關人等,皆沒有向他本人求證;在此狀況之下,鯤傳媒還要刊載此篇文章,其用心令人懷疑,甚至是否真有陳明華其人更是令人好奇。
張席維指出,報導中所引用判決文中所稱之人,或許恰與他同名同姓,但絕非我本人;這樣子未經查證的文章已經造成他嚴重的名譽損害,目前已經委請律師,將針對相關造謠中傷行為提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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