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近日出訪中國大陸進行城市交流,率市府團隊為高雄拚經濟,幾天下來會見了國台辦主任劉結一和香港、澳門特首,對於韓國瑜促進兩岸交流,沒能隨行的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昨在「臉書」上轟韓國瑜是騙子,「表面上賣農漁產品,實際上是賣國家賣台灣」。今早更將赴地檢署按鈴控告韓國瑜涉及「外患罪」。

 

陳致中昨26日上午發文,他稱貫徹「九二共識」就是貫徹「一國兩制」,「有沒有覺得你根本就被韓國瑜騙了?」陳致中提到,韓不可能天真的不知敏感度及嚴重性,他明知道,卻心甘情願作統戰大戲的看板演員,配合國台辦營造出「一國兩制、百姓喜迎、一家親樂融融」的氛圍假象,讓北京達成宣傳的政治目的。

 

陳強調,他相信會有愈來愈多的高雄市民,乃至全國人民倏忽覺得上當了,根本被韓國瑜騙了,他認為韓國瑜好像非常誠懇,其實包藏禍心,好像不是傳統KMT,其實是如假包換的共產黨。

 

據《TVBS新聞》報導,陳致中今上午9點30分將赴法院按鈴控告韓國瑜,就韓國瑜未經核備即與中國大陸官員會面一事,按鈴控告韓國瑜涉犯「外患罪」。外患罪屬《刑法第103~115條》範圍,據《刑法第100條》條文,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致中受訪時強調,就算是「意圖、陰謀」也構成外患罪的犯罪事實。他提出兩證據,一是韓未經台灣政府主管機關授權,於3月22日進入中聯辦密會官員王志民,等同接受「一國兩制」。陳表示,就連香港特首都避免與中聯辦官員接觸,韓積極拜訪,顯然已觸犯刑法第104條「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之外患罪。

 

第二,韓於3月25日於深圳與大陸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會面時,默認劉提出的「習五條」,甚至公開表示「九二共識」是定海神針,等同接受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一個中國、一國兩制」的原則,同樣觸犯外患罪。

 

陳還高呼「拼經濟也不需要賣台!他以蘭花外銷為例,表示台南「臺灣國際蘭展」締造113億元外銷佳績,農委會去年也外銷蘭花達57億元美金,創20年來新高,都沒有因為經濟而侵害台灣主權。

 

陳認為韓國瑜在大陸簽訂的都是備忘錄,根本不是真正的訂單。簽約廠商幾乎都是陸資企業,根本都是「政治訂單」。

 

新聞局針對陳指控回應,韓出訪完全是經濟文化合作交流,指控外患罪完全是八竿子打不著、牽強附會,只為政治意識型態入罪,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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