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男稱不滿這篇文章的標題和內容才留言。

 

一名網友去年11月在PTT一篇貼文底下留言:「高雄人誓殺韓國瑜報仇」,刑事局追查後發現,PO者是家住台北市士林區的40歲趙姓男子,將他被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法辦,但趙男辯稱,他只是表達個人意見,沒有惡意,加上高雄市長韓國瑜也親筆簽署不提告文件,檢察官認為,趙男留言只是個人情緒抒發,但未造成危害,因此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指出,趙男去年11月間在台大批踢踢八卦版一篇標題為「RE:『FB』陳其邁:71年前高雄發生228事件,讓人痛心」的貼文底下,留下一句「高雄人誓殺韓國瑜報仇」,有網友截圖報警,刑事局依據發文者帳號找出IP位置,逮到家住士林區的趙姓男子。

 

趙男坦承留言,但強調他的目的純粹是針對該文章的標題和內容表示反對,「我認為在選舉中提到71年前老事件是在激發仇恨,所以我為了表示反對,所以用一個反諷的手法,想表達說陳其邁先生利用228事件激發高雄人仇恨心態,是不是要有例如說高雄人想殺韓國瑜這樣的人出現。」

 

趙男稱,他只是在表達個人意見,當下根本沒有考慮或想到韓國瑜會因此恐懼,「我完全沒有惡意,如果韓國瑜看到的話,我會誠心地跟韓國瑜道歉」。而韓國瑜也遞交親筆簽署文件給地檢署,表明不提告。

 

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趙男留言的那句話並未直接對韓國瑜造成傷害,且韓國瑜本人也不提告,雖然趙男對於時局、社會不滿的情緒抒發,言論有過激可議的地方,但並未造成危害,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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