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台灣影視劇,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都是《流星花園》《惡作劇之吻》等偶像劇以及狗血的八點檔。

傻白甜的套路、小清新的畫面,家世爭產都是標配。

但近些年,越來越多台劇,放棄標配,開始把目光轉向成人、現實。

如我去年推薦給大家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又比如今年這一部《我們與惡的距離》。

上映兩集就在豆瓣拿下今年華語劇最高評分:9.3分。

主演賈靜雯說,參演《我們與惡的距離》是因為被劇本深深打動了。

法律與情感的博弈,人性與善惡的掙扎,自我與他人的對立……

這部劇,處處都在挑戰“常人思維”和普通人的“底線”。

1

電視劇一開始,就上演了“重口味”的一幕。

正在接受採訪的律師王赦,被憤怒的圍觀群眾衝上來潑了一身臟東西。

因為他是殺人犯李曉明的辯護律師。

兩年前,凶手李曉明持槍在影院掃射,造成了9死21傷的悲劇。

法院判決李曉明死刑。

幾十個家庭,都因為這一次“無差別殺人案件”崩潰。

“無差別殺人案件”,是指凶手隨機挑選作案目標,和被害人沒有仇怨,作案時見誰殺誰的案件

賈靜雯飾演的宋喬安,正是一位在這次案件中失去兒子的母親。

她和丈夫原本有一兒一女:天彥、天晴。

幸福美滿的生活,在這次意外後,變得支離破碎。

李曉明作案當晚,宋喬安正帶著兒子看電影。

因為出去接了個電話,她沒能及時救出兒子。

宋喬安無法原諒自己的疏忽,導致兒子陷入險境、被人打死,開始每天靠喝和瘋狂工作麻痺自己。

從此,在這個家裡,關於兒子的一切都成了“禁區”。

名字不能提,相關事情不能問,兒子的房間,她也從來不敢走進去。

每天從來不笑,對女兒漠不關心,連續三年忘記女兒的生日,婚姻也岌岌可危。

父母關係緊張,女兒變得格外敏感。

她不停地質問,是不是愛會消失,是不是他們已經不愛她了。

感受不到愛的她頻繁和同班男生髮簡訊,只為了尋找“戀愛的感覺”。

職場上,宋喬安也是個“冷血女魔頭”。

把犯了錯的實習生罵到懷疑人生,臨盆的下屬羊水破了還要推完新聞再離開。

時隔兩年,受害者們走不出陰影,犯罪者的家屬們,也同樣身處陰影中。

家裡的小店鋪被砸光,走到受害者的葬禮前,一家人卻不敢進去。

不是沒有歉意,而是自責到崩潰:

“我真的沒有辦法,這麼多的人,我們要怎麼道歉?我們要怎麼賠償?”

下跪道歉、盡可能賠償,仍然沒有人放過他們。

一家人只能整日帶著口罩,躲在偏遠的鄉下小房子裡,窗戶全部用報紙糊起來。

李曉明父親整日酗酒,原本快要畢業的妹妹,被哥哥連累,不得不輟學。

媽媽帶著女兒去改了名字:

“你以後就叫李大芝,別人問起就說你爸媽車禍死了。

家裡要死,死三個人就好了,不能連你也葬在這裡。”

在老師的介紹下,李大芝做了新聞台助理編輯。

哪怕改了名,她也依然活得小心翼翼,不敢看著別人說話,整日用頭髮擋著臉。

陰差陽錯,她了解到,自己的上司宋喬安,就是哥哥殺人案中的受害者之一。

受害者、媒體、網友……所有人都希望立刻執行李曉明的死刑。

有一個人除外——律師王赦。

他堅信人人生而平等,放棄大律所的高薪工作,拿著微薄薪水,一直致力於為殺人犯辯護。

不是為了名利,而是想找出製造這一類“無差別殺人案”的人,他們的犯罪動機:

“為什麼整個社會沒有接住他?

我們要如何改善、預防,以杜絕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他四處想辦法,延緩李曉明的死刑。

這種行為始終不被理解,妻子也因此離開。

李大芝改名後,住在朋友家。朋友有個弟弟,年紀輕輕當上導演,卻因為事業不順,患上了精神分裂。

他沉迷拍片,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某次,因為未經允許闖進幼兒園拍攝,他被抓了起來。

而這個幼兒園,就是律師王赦的孩子讀書的地方。

兜兜轉轉,四個家庭因為一場凶殺案交織在了一起:

孩子遇難瀕臨破碎的受害者家庭、兒子殺人不得不逃離的加害者家庭、為死刑犯辯護的律師、弟弟患病讓姐姐陷入麻煩的一家……

不同立場,不同看法,同樣的痛苦與掙扎。

2

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

電視劇給出的答案是:它可能無處不在。

每一分每一秒,有人作惡,有人遭遇惡,有人圍觀惡,有人想要解決惡……

2009年到現在,台灣發生了6起無差別殺人案,最嚴重的一次造成4死21傷,也是劇中李曉明案件的原型。

每一次案件發生後,必然的一件事是“群情激奮”。

電視劇中,被潑贓物的辯護律師,在網上遭受了無數咒罵:

“你這個人渣,你還是人嗎?你良心被狗啃了嗎?”

在大家眼中,殺人犯不配擁有律師,應該直接死刑,沒什麼好商量的。

王赦在做的,是一件挑戰大眾底線的事情:

“我需要一點時間,了解一個人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罪惡的深淵,從而在根源上預防這類事件的發生。”

同樣令人反思的,還有電視劇對加害者家庭的關注。

李曉明作案後,一家人飽受著輿論攻擊。

躲起來,人們會指責他們沒人性、不作為;

下跪道歉,媒體又會問你們是發自內心的嗎?是有人在背後讓你們這麼做的嗎?

陷入兩難。

每個活著的人,都有各自的“深淵”。

3

其他人呢?

站在旁觀者角度“參與”這起案件後續報導的人,也曾經在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做出過一些滿是惡意的事情:

為了搶先報導突發新聞,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相繼跟風報導普吉島爆炸,結果根本就是一場烏龍;

為了收視率,費盡心思吸引眼球;

理所當然給精神病患者打上“危險人群”的標籤,不希望康復之家建在社區附近。

把幼兒園的“劫持案”,推在康復之家的患者身上,故意駭人聽聞:

而事實是,根本沒有挾持事件。

後續,又造謠說一位青年導演害投資方慘賠三千萬。

不負責任的報導,讓導演的姐姐都來質問:

這就是你們的品質嗎?

善與惡的界限有時並不那麼清晰。

我們與惡的距離真的不遠,可能,就是一念之差。

這部劇裡,人人都有不可言說的“黑暗面”。

悉心照顧女兒的父親,可以理智地撇去被害者的立場,幫助律師王赦找李曉明的犯罪真相,卻也會出軌。

宋喬安沉浸在傷痛中,傷害了身邊所有人。

讓女兒恨她恨到,希望媽媽“跟哥哥一起死掉”。

律師王赦為殺人犯維權,卻讓自己身懷六甲的妻子天天為他擔驚受怕。

妻子恐慌,王赦責怪她是在“情緒勒索”。

李曉明,在死之前心願是保護家人。

《我們與惡的距離》的精妙之處就在於,它把目光對準了人性的複雜:

人性不是非黑即白,而是處於中間地帶的灰色。

當然,我並不是說“殺人犯的作案動機”比“案件本身”更重要,也並不希望《我們與惡的距離》到最後開始宣揚“原諒與寬恕”。

因為惡就是惡,殺人放火的“大惡”,和說謊罵人的小惡,絕不能混為一談,輕易姑息。

每一種惡,都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

沒有人可以要求受害者原諒加害者。

《我們與惡的距離》主創們說,“我們拍這個片子的目的,就是想撕掉標籤。誰是惡,誰是善,去認同誰,觀眾來定。”

反觀大多數的國產劇,好人和壞人,永遠站在對立面。

只要披上主角光環,就是做什麼都對,做什麼都好。

對人設的刻畫一旦太過完美,對人性的刻畫就會失去力度。

誠然,我們沒有必要要求影視作品一定要有教育意義,但是至少不該總是“一刀切”。

現實、人性,對於這些的闡釋,《我們與惡的距離》還沒能盡善盡美。

但至少,它已經讓國產片看到了,與主角相悖的觀點,也有其存在的意義。

來源自zhuan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