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14歲學生疑似遭同儕長期霸凌,向教師求助未果,日前墜樓受傷導致雙腿變形。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如果學生第一時間受到言語羞辱,可以站在不與對方起衝突的立場,以比較積極、稍微強硬的態度做溝通,不要過於示弱,藉此讓對方瞭解自己的立場和感受。
台中一所國中22時傳出墜樓事件,起因於班上一名學生屢遭三位同學施以言語和肢體霸凌,同學嘲笑該生外貌與氣質,甚至口出惡言:「你爸爸有AIDS,才會生下你這種AIDS GAY。」學生不堪受辱向教師求助,卻遭校方冷落對待,今日稍早校長偕同教師召開記者會致歉,表示將接受調查、會扛起行政責任。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受訪時表示,如果學生遭遇到言語霸凌、羞辱,可以先選擇離開現場,找教師或輔導室幫忙。另一種方式,則可向前和對方理論表達「我不是這樣」、「我不希望如此被評論」。馮喬蘭談到,雖然向前表明意思不容易,但有時只要肯站出來、不過度的示弱對方就會愣住,但也不必以言詞或肢體反過來傷害對方,可以單純用較強硬與積極的態度表達自身的感受。
25日晚間教育部長潘文忠於臉書提到「防治霸凌專線」,卻有家長回應該專線遠水救不了近火或是只能透過電話跑流程,家長反映:「得到的答案是更想死。」馮喬蘭也談到,霸凌防治專線的經營方式不若張老師專線或生命線等可以讓學生抒發、談話,建議部會和地方機關可以建置能對話管道。
馮喬蘭也建議,避免憾事發生學生自己想開也很重要,「如何知道是別人的錯不是自己的錯。」但仍然要有可靠的大人告訴被霸凌的學生錯不在己,學校環境需要實質改變而不是依賴打遙遠的電話。
教育部稍早再發布聲明表示,為了精進各級學校推動防治校園霸凌,將針對校園霸凌防治機制進行修正,修正草案除了將明確規範校園霸凌定義,也將配合時代增列網路霸凌規範。教育部要求教師應具備霸凌防治意識,避免因自己行為滋生霸凌事件,或不當影響霸凌防治工作,若有教師霸凌之情事,則依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規則咎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