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被爆收國民黨主席吳敦義4000萬元競選經費,引發議論,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依照政治獻金法,不論是捐款或是借款,都必須申報,此次國民黨內所謂4000萬元疑雲捲出的問題,不排除為國民黨高層的互鬥,國民黨應誠實告訴社會大眾,到底給了他的縣市長及六都候選人多少錢、多少黨的資源,以及所謂私人介紹的企業捐款有沒有入帳?
高雄市長韓國瑜陷4000萬元競選經費風波,台南市長黃偉哲認為,國民黨應誠實向社會大眾交待清楚。(記者劉婉君攝)
黃偉哲今天回應媒體詢問有關韓國瑜4000萬元競選經費看法時表示,選舉有分初選和大選,依照政治獻金法,選縣市首長的人在去年4月25日之後才可以申報政治獻金,4月25日之前收受都不是合法的,依法個人捐獻限於10萬元,企業捐獻對於單一候選人限於100萬元,政黨給單一候選人限於300萬元,且都要在就職後3個月即今年的3月25日前,將所有的會計帳檢送到監察院,包括匿名、沒有申報、超額都是於法不符的,即使是借貸,也必須要申報。
黃偉哲說,目前監察院都已有各候選人的相關資料,去年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所舉辦的幾場大型造勢活動,也都是要花錢,也都是對於候選人的捐助,因為其實錢不是由候選人支出的而是由支持者支出。他並舉例,大家如果記得話,連勝文與柯文哲在競選台北市長時,企業在西門町贊助的大型看板也牽涉到政治獻金。「我們無意捲入國民黨的內鬥,吳主席之間有沒有高來高去、大內高手,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黃偉哲指出,總之法律的歸法律、政治歸政治,在法律部分,有關政治獻金都已向監察院申報了,在政治部分,就看國民黨自己怎麼給社會大眾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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