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庭語 分享陳曼萍貼文 於 爆怨公社
發文洩憤一下!
事發時間在4/26晚上九點左右,在中華路跟中山南路路口。
這一家三口被車子撞到,當時三個人都受傷已經痛苦不堪了,
還被對方嗆『淦!人又沒怎樣,叫什麼救護車!』
媽的!是不是人要掛了才能叫救護車啊?說什麼X話啊?
到現在連一通電話也都沒打來.......現在的少年仔都這麼厲害喔!
開車撞到人都不當一回事嗎?
「如果有行車記錄器,一切就有解答了!」
為什麼會這樣說呢?因為碰巧汽車駕駛那方也是社員,
立馬跳出來反駁,
『事主就是我老公的車,根本不是他們文章打的這樣,
走法院我們一定告他們到底!
他們三貼不戴安全帽,擋在路上,
要轉彎也不打方向燈,地上寫著禁止機車,
請問我們錯嗎?還好意思發文罵我們?
我們是不打算跟他們和解,一定告到底,
當下很多路人都是我們證人,路口監視器都有調,
是他們錯,現在錯的人發文討拍拍?很扯欸.....』
不過許多社員表示不能接受那句『人又沒怎樣,叫什麼救護車!』
覺得再怎麼樣,就算機車違規,孩子都受傷了,怎麼可以說這種話?
「都傷成這樣子了,什麼叫人沒怎樣?
要怎樣才是有怎樣?可惡!好心疼妹妹!」
「撞到我的孩子,讓你吃不完兜著走!!撞人態度這麼強勢嗎?
報警!強烈建議,如果原po零肇責,告對方!」
只是,對於原po的指控,汽車駕駛這方也有話要反駁!
『警方根本沒有給我們傷者電話,如果有,我們不可能沒有打電話;
如果真的不在意,我們不可能一撞到就馬上報警叫救護車,就是怕孩子怎麼了!
撞到當下旁邊很多路人,又剛好在路口邊,
全部都監視器沒有的事我們不可能凹成有,我們沒那麼垃圾不講理!
行車記錄器我們沒,但已經請警方調出路口監視器和店家外面監視器了,
旁邊店家也都有看見車禍當下到底什麼情形,
孩子受傷我們也不願意,但沒必要發文講這樣,
何況也沒有整件事情完整發出來,只講人家會同情他們的話,
知道自己是爸媽為什麼不給孩子戴安全帽呢?為何還要違規行駛?
這件已經在走司法程序,事實怎麼樣,看判決結果就會知道,
其他要護航的酸民我們也懶得多說什麼,事實怎樣只有雙方人自己知道,
不懂事情還要在那嗆的吃嘴的,希望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發我們照片跟車牌的我也都截圖了,以上,我不會在回覆什麼!』
對於雙方各持己見,在沒有行車記錄器之下,
也無提供影片,著實讓人無法判斷誰是誰非!
「以中立角度來看,對方媽媽可能只是因為小朋友受傷且當下很慌張,
所以希望趕緊叫救護車(愛女心切),
然而聽到你說幹嘛叫救護車,這或許是她今天po的最重要的重點(我覺得啦!),
看完事主你所打的文章,我相信你也是受害者,
現在路上三寶真的很多,但我們沒有辦法做評論,因為沒有影片可以評論!
至於現在台灣的法律是屬於比較保護弱小者的,
比如你是汽車她是機車,這樣汽車就會吃虧一些,
對方有受傷那又更會偏向那一方,因為有太多的例子了!
最後沒有人希望發生這種事情,
但既然已經發生,兩方面的協調和解關心聯絡,還是要靠雙方去有所表示!
希望能一切順利解決,只要人平安其他都好解決!」有比較理性的社員回應。
而對於網友質疑小孩未戴安全帽,家長的解釋是
「不是不給小孩戴,是因為沒有符合小孩的安全帽。」
但是對於這樣的解釋,網友們卻不太能接受:
一方說有叫救護車,另一方說被回應「人又沒怎樣,叫什麼救護車!」,
到底是誰的問題,又到底是那方無中生有帶風向,
雙方都提不出證據證明對方有說過這些話,或自己根本沒那樣做!
這個羅生門是何解?真相還有待觀察...
但,不管騎車開車,安全重要,才不會造成一輩子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