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準新娘婚禮兩個月前突發高燒至41度,緊急送院後不到24小時離世,婚照變遺照,家人指控醫院及13名醫生,索償至少25萬元(75萬令吉)。34歲的汪燕婷,生前是秘書,和相識多年的未婚夫計劃在2015年11月舉辦婚禮,但在婚禮兩個月前,下午因病去世。她的兄長汪福耀(39歲,補習中心老闆)通過鄭月娥大律師樓的李憲聰律師入稟高庭,欲提告新加坡中央醫院和其13名醫生。汪燕婷的婚照最終竟成遺照。(受訪者提供)汪燕婷和父母、兄嫂等一家6口的合照。(受訪者提供)

他受訪時憶述,妹妹一向健康,出事時才知道她在兩個月前被診斷出甲狀腺機能亢進,不過已經靠藥物控制住。“她在事發前兩天還和親戚出外慶生,晚上回來就申訴身體發冷,隔天留在家中。”之後其未婚夫下班後欲送她到醫院,怎料她在泊車場暈倒,連忙送院。汪福耀說:“我和太太趕到醫院時,得知妹妹發燒至41度,白血球數量很低,她連吞咽口水也很辛苦,沒法說話,呼吸困難。”醫生告訴他們說僅是嚴重扁桃腺炎,沒想到次日早上7時許就指妹妹病重,或需轉到加護病房,抵達醫院後看到醫生已在搶救。他當時還沒察覺到妹妹已在生死關頭,還以為只要醫生能成功搶救,情況能穩定下來。“最後看到妹妹時,她取下氧氣罩似乎想說話,但後來閉上眼就沒再醒過來了,死因是急性會厭(舌根部上方的葉狀軟骨)炎(Acute Epiglottitis)。

由於對妹妹的逝世依舊不能釋懷,他在詢問醫生及律師,和拿到妹妹的完整醫療報告後,認為院方或有疏忽之嫌,決定採取法律行動。由於他的訴求包括依靠者賠償,而這項索償需在死者過世後三年內進行,因此他先申請傳票,以免過了起訴時限。5指控內容:

●汪燕婷的X光片已顯示有會厭炎的跡象,指院方沒發現,導致缺少之後應跟進的醫療措施。

●根據醫療記錄,從事發凌晨3時至7時之間,汪燕婷雖然極度不適和呼吸困難,卻無人或甚少被監測。

●既已通知家人或需為汪燕婷插管,意味著對方呼吸困難,一個小時多後發現她有喘鳴,及氣管不通順,卻沒立刻採取應對措施。

●汪燕婷從事發早上7時許就被診斷為嚴重低血壓休克(septic shock),僅進行輸液,指未進行其他治療或轉到重護或加護病房。

●然醫療記錄一早就顯示汪燕婷急需由耳鼻喉科醫生看診,但指直到她不支醫生才出現。汪福耀在說到父母痛失女兒時不禁悲從中來,表示第一次看到七旬父痛哭,母親更是在事後得了抑鬱症。

他的太太陳依玲(35歲,補習老師)補充,家婆那時性情大變,脾氣暴躁,每天早上醒來就會落淚,之後才擦覺是心病。“家翁表面上正常,但他去年中風過世後,我才在靈堂從舅母處得知,幾乎每個星期天都會在居士林看到家翁一人老淚縱橫。”她抽泣的轉述,有人以為家翁是可憐人上前問候,家翁則從錢包裡出示小姑的照片,說女兒過世了。

院方在回復汪福耀的說辭時一一澄清指控,並附上驗屍庭報告表示死因調查結果為自然死亡,無需進行研訊。根據汪福耀提供的信函,院方解釋X光片雖出現跡象或指向會厭有些腫脹,但不明顯或嚴重,而這些發現並不能確定是會厭炎,院方之後也進行鼻內鏡檢查,發現氣管通順,會厭沒發炎。院方也說,在汪燕婷住院期間時刻都有監督和審核她的情況。

針對插管一事,院方指早上7時許的檢查顯示汪燕婷清醒能回應,肺部正常,無喘鳴,氣管順暢,插管僅是通知加重護理的可能性,汪燕婷的情況突然惡化後,醫院進行了搶救措施。除了輸液外,院方表示也進行一系列的治療,並有不同專家密切關注。最後院方指耳鼻喉科醫生有及時回應,前來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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