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籍立委張俊宏,因全電通掏空等案被判刑定讞,合併仍應執行5年7月徒刑,但是台北地檢署2次通知他到案都沒現身,2018年3月23日發布通緝,沒想到3日傳出他自己到總統府自稱要投案,隨後又稱需要就醫,北檢表示,「會指揮司法警察密切注意,如無危害生命之虞,將解送歸案。」

張俊宏曾任民進黨代主席、海基會副董事長、立法委員,因2006年間與林惠珍等人,涉嫌已購買不動產等方式掏空全民電通等案,在2014年被依違反《公司法》等罪判刑定讞,合併判應執行3年8月,但張屢次傳拘不到,憑空消失,被檢方發布通緝,2015年1月間,發表新書後,才「投案」發監服刑。

2016年12月,張俊宏獲得假釋出獄沒多久,又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遭判2年定讞,加上前案未服完刑期,高院定張合併應執行共5年7月徒刑,沒想到這次,張俊宏又再度畏罪潛逃,台北地檢署在2018年3月23日,第2度對張發布通緝至今。

張俊宏遭通緝1年多後,自己現身總統府,還傳出他稱身體不適要送醫,北檢表示,「會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密切注意,如他確實送醫,並經醫師評估無危害生命之虞,將會由司法警察解送至本署二辦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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