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熱膜新規定:擋風玻璃透光度70% 後座車窗及後窗可全黑 (布城7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宣布,安裝隔熱膜的車輛擋風玻璃透光度必須達到70%,司機左右車窗透光度需達到50%,後座乘客左右車窗及車後擋風玻璃透光度則沒有限制。根據原有規定,後座左右車窗及車後擋風玻璃隔熱膜的透光度必須達到30%,但隨著調整條規,車輛的後座車窗及車後擋風玻璃可達到全黑,但條件是車輛必須擁有左右側鏡。他強調,民眾也可基於安全及健康理由,申請使用更暗的隔熱膜。若是基於安全理由,民眾需支付50令吉申請費,一旦申請獲批,則需支付5000令吉的費用,期限為2年,重新申請則需再支付同一筆款項。“民眾也可在健康理由下申請更暗的隔熱膜,比如若民眾患有皮膚病,不能暴露在陽光下則可申請,但必須出示政府醫院的醫藥專家的書面證明,並可豁免任何收費。”陸兆福今日在交通部召開記者會時宣布,這項新條例將從明天(5月8日)起正式生效,並從生效期開始的3個月後開始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