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意外,這法案順利過關了。比起實際論罪,象徵意義其實更大。
真要公事公辦,那那些不承認中華民國,只認日本是主子,或者說要推翻它,建立台灣國的,應該首當其衝吧。還是直接請他們開精神科證明,一切都是妄想症作祟,我們好無辜啊。
而且這法律根本劍指大陸,不然要說禍害中華民國,高價賣破銅爛鐵武器給你的,瑕疵品只銷往台灣的,還有好心給免簽,結果一堆女人跑來賣淫。這些國家,已經造成我們國庫,人民安全跟社會風氣的損失,完全適用懲處條件,只看你們敢不敢辦而已。
小編以為,真正的目的是下面三個:振奮獨派士氣,鞏固選票。打擊統派,試圖造成寒蟬效應。回報美國的友好,用行動證明,台灣是你忠貞的夥伴,跟中國勢不兩立。
要回歸正常,明年大選,選賢與能吧。尤其是立委,別再被顏色綁架了,否則選出一堆肉腳,即使人數多,也毫無作用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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