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服刑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以頸、腰椎間盤突出造成火燎刀割般疼痛,申請刑執行停止,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今天審查認定病情不至於難以監內服刑,不準朴槿惠保外就醫。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的刑執行停止審查委員會指出,朴槿惠的腰椎疼痛等健康狀況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患有嚴重疾病或病情危及生命的暫予「刑執行停止」條件。
南韓最大在野黨自由韓國黨70名國會議員連署,17日向檢方提出的朴槿惠「刑執行停止」申請,申請書指朴槿惠的頸、腰椎間盤凸出症狀造成火燎刀割般的疼痛,希望檢方同意准予「刑執行停止」,但檢方不準。
檢方22日派有從醫經驗的檢察官到京畿道義王市首爾拘置所(看守所)現場查驗,並據查驗結果認定朴槿惠病情不至於難以監內服刑。
根據南韓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在監者准以「刑執行停止」的理由有:因服刑而危害到健康或有生命危險的憂慮時;70歲以上;懷孕逾6個月;生產後60天內;直系尊屬(父母等長輩)因重病或殘障等而沒有其他親屬能夠給予扶養時;直系卑屬(子女等晚輩)因年幼而沒有其他親屬能夠給予扶養時;其他重大事由等7種情況。
刑執行停止審查委員會認為,朴槿惠曾數度前往首爾聖母醫院接受監外治療,在看守所內醫務室隔週接受外部漢醫師的治療等,不至於難以監內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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