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愛華近照。
陳愛華記憶中的老家房子與衢州的這種民居相似。
與她記憶裡家中用的煮飯桶相似的木桶。
大約35年前,年幼的陳愛華和哥哥在浙江衢州火車站被人帶走,
福建莆田一戶人家留下了她當“童養媳”,哥哥則下落不明。
陳愛華模糊記得幼年時母親父親先後想不開離世,
而自己和哥哥被兩個陌生人帶到養父母家裡後,她便與哥哥分開了。
如今陳愛華嫁到了鄰村生活幸福,但她尋找哥哥的想法卻一直縈繞在心頭。
雙親先後喝農藥
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從現在的戶籍資料看,陳愛華出生於1976年,
1984年她8歲的時候,被人帶到福建莆田,
那時還小,她對老家和親人的記憶非常模糊。
她依稀記得老家在農村,房子是兩層的木房,
有天井,村裡有個小學,離她家很近。
記憶中老家有山,而且離城市不太遠。
家裡沒有吃辣椒的習慣。
她記得家裡有個大伯,大伯沒有老婆,但有一個女兒。
在陳愛華的記憶中,似乎母親和父親吵架後喝農藥自殺了,
父親因為受不了旁人的閒言碎語和欺負,
沒過多久也喝農藥離世了,於是家裡只剩下她和哥哥。
她模模糊糊還記得有個姐姐,
好像嫁給了一個唱戲的,不知道是不是親姐姐。
從她家去外婆家要經過一條河或者溝,
河溝裡有石塊,她和哥哥經常從那裡走。
外婆家可能在城郊,離馬路不遠,坐大巴或者公車很方便,
記憶中2分錢或者5分錢可以坐到市區。
她記得父母去世後,自己可能到外婆家住了一兩天,外婆當時年紀也很大了。
然後哥哥來接她,兩個人從外婆家走了一點路,直接坐公車去了市區。
陳愛華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說:
“那個時候我不清楚哥哥有多大,
也不知道我們兄妹兩個的年齡差多少,
我那時候什麼都不懂,只知道他帶著我走路。”
她說:“父母去世後,當時怎麼生活的我也不懂,
只是記得我先是在外婆家,然後我哥哥去接我,坐公車到了衢州的老火車站那邊。”
多年以後再到衢州老火車站,陳愛華的記憶中還留有印象。
她模糊地記得在衢州老火車站的椅子上睡了一個晚上。
後來便有兩個陌生人說要帶他們去吃飯,
並給他們糖吃,後面發生了什麼就不記得了。
被以兩頭豬的價錢賣到異鄉
妹妹從此再無哥哥音訊
拐走他們兄妹的是衢州的婦女姚某和福建南平的蔡某。
姚某家在衢州老火車站附近,據當地的尋親組織了解,
當年她和周圍一些人涉嫌將很多孩子拐到福建等地。
一位衢州尋親組織志願者告訴紫牛新聞記者,
目前至少有7個成功尋到親人的人是經這些人的手流落到福建的。
“其中有一個是我媽媽村裡的。
那家人生了4個女兒,因為家裡條件不好,口糧不夠吃。
火車站那個團伙裡有個人就騙他們說,
'你家裡這麼窮,女兒餓怎麼辦,
我來幫你們找戶好人家收養吧,就在衢州機場上班,
一個月可以讓你們見女兒一次。'她還願意給那家人100元錢。
那家人不要,反而把家裡僅有的50元錢給了這個人,
就是想讓女兒有個好去處。
結果他們家的女兒就被以500還是600塊的價錢賣到莆田了。”
姚某被問到將陳愛華送到福建的事情時,
幾乎每一次都有不同說法。
這位志願者說:“我們去過老太太(姚某)家很多次,
她對我們說的和對陳愛華說的不一樣。
老太太說陳愛華跟她的哥哥是在衢州火車站討飯的,
是從外地流落過來的,她經常給他們飯吃。
她說陳愛華的哥哥拜託她幫妹妹找個好人家,不然兄妹兩人在街頭餓肚子。
她可憐陳愛華兄妹兩個,
看到他們兩個沒有父母,想給他們找一個好的家庭。”
陳愛華並不認同姚某的辯解,
她說:“我沒有要過飯,都是我哥哥給我飯吃的。”
蔡某是陳愛華養父的姐姐的兒子。
他告訴新聞記者,姚某以前在他的家鄉插過隊,
差不多待了兩年,而且他老婆也是衢州的,所以認識了姚某。
他說自己當時剛結婚不久,去衢州探親,碰巧遇到姚某。
他說:“兩個小孩在路上好像在討飯,身上很髒,很可憐。
衢州那個女的(姚某)把他們帶過來,
我說我娘舅需要一個女兒,我們就把她帶過來了。”
陳愛華告訴新聞記者:
“我聽我養父母說,他們賣了兩頭豬,買了我一個人,花了450塊錢。”
但是,姚某和蔡某都不承認拿了這筆錢。
姚某始終不承認自己拐賣過兒童,
說錢是被那個福建莆田人賺走了,自己一分錢也沒拿。
蔡某也不承認收過錢,他說“我還借過車費給她哥哥”。
養父母家生活拮據
買女孩為了當“童養媳”
蔡某稱當時陳愛華的哥哥說自己12歲,陳愛華是8歲。
現在陳愛華的出生日期就是按照1976年出生寫的。
但陳愛華懷疑自己在當時不到8歲,
“我當時如果有8歲,小時候的記憶肯定會多很多,但我對那個時候什麼都記不得。”
陳愛華說,當時養父母的家鄉比自己的老家落後,
“我記得小時候自己家裡有電燈,養父母這邊當時還沒有通電,都是點油燈。”
她說:
“養父母家裡窮得連飯都沒得吃,所以沒上過學。
像我們這個年齡,那時候學費才一塊錢還是六毛錢,家裡連這個錢都沒有。”
養父母家包括陳愛華在內有10個孩子,
其中4個兒子和一個女兒是親生的,
兩個是親戚家的孤兒,另外收養了3個女兒。
為什麼有這麼多孩子,還要再收養?
陳愛華說,那是想等長大了給兒子做媳婦。
蔡某證實了這個情況,他說:
“我們那裡以前有個老風俗,就是收養女孩,長大了當兒媳婦。”
據《中國婦女報》和《時代周報》等媒體報導,
福建莆田地區過去有收養童養媳的舊習俗,
1950年婚姻法頒布後一度收斂,但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有所抬頭。
媒體報導過一個4000多人口的村子,竟有1000多名“童養媳”。
並非所有的“童養媳”長大後都嫁給了養父母的兒子,
陳愛華就沒有這樣,而是經人介紹嫁了出去。
不過被養父母撫養這麼多年,還是有親情的,
所以現在她和養父母家還保持著來往。
結婚生子生活幸福
找哥哥的心願縈繞心頭
養父母只留下陳愛華,她哥哥被姚某和蔡某帶走。
“我只記得我哥哥步行,有人背著我。
晚上我睡著了,他們就把我們帶到這個村裡來,
然後又在晚上等我睡著了把我哥哥帶走。
我白天起床看不見我哥哥,我到處哭著找哥哥,找不到。
我就一直跑,找不到我哥哥,看見人就躲。
然後他們就把我鎖在家裡,鎖了很久。”
在養父母家裡過了大約兩三年,
有一位衢州的婦女到陳愛華的隔壁村看望女兒。
陳愛華以為她就是把自己拐到莆田的姚某,
見到她就抱著不撒手,
她說:“阿妹,把你帶到這裡的人不是我,
我只是好心過來看你現在長得怎麼樣。”她和姚某是朋友,
她把姚某的電話和地址留給了陳愛華。
陳愛華請人幫忙寫信寄給姚某,問她哥哥到底在哪裡?
“怎麼問她都不肯說。
只說在福州給我哥哥買了一張火車票,我哥哥坐到哪裡下車,她也不知道。”
蔡某則說是陳愛華的哥哥主動要求留下妹妹自己走的。
他向新聞記者表示:
“我們在我娘舅家待了一個晚上,我們晚上睡覺的時候,
陳愛華的哥哥就催著'我們走,我們走。
'我們三個人到了福州火車站,聽到姚某說買到邵武的火車票,
我直接就回家了。之後他是被那個女的帶走,還是自己坐火車走,我就不知道了。”
對於蔡某的說法,陳愛華認為不合常理:
“這樣說誰會信啊?我們兄妹兩個從來沒有分開過,
我哥哥怎麼會那麼狠心把妹妹留在那裡。”
陳愛華為了尋找哥哥,已經多次去過衢州,多次問過姚某。
姚某的說法更是多變,每次問幾乎都有不同的回答。
按照姚某的說法,陳愛華的哥哥請她把妹妹送給家庭條件好的人家。
但是陳愛華的養父母家裡條件並不好,
把妹妹留在那裡自己走,與前面的說法有矛盾。
姚某曾經當著陳愛華和尋親組織志願者的面說,
當年她和蔡某帶著陳愛華的哥哥離開莆田到福州後,
一起坐上了去衢州的火車,“我們先下車,他沒下車。”
對於蔡某說的她和陳愛華的哥哥一起上了去邵武的火車,姚某稱“他是在騙你”。
尋親志願者甚至向姚某表示:
“要是告訴線索,找到陳愛華哥哥,
我給你5萬塊錢,如果你不相信,先給你2萬。”派出所也多次找過姚某。
即使這樣,她始終表示不知道陳愛華哥哥的下落,始終不肯承認拐賣過孩子。
如今陳愛華和丈夫生活很幸福,大兒子已經結婚,
不過尋找哥哥的心願卻越來越強烈。“
這是一個心願嘛,想知道他現在變成了什麼樣,
生活怎麼樣,不然以後老了更不好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