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
可是我這件棉襖卻一點存在感都沒有,
可能是父親天生性子熱吧,可能不需要這件小棉襖。
我是一個農村女孩,大家知道的,
在以前的農村,女孩就是他們常說的「賠錢貨」,
養這麼大遲早得嫁人,於是在家裡多吃一粒米都得看眼色,
而且還得平時放學回來幫著家裡做家務,
不然大人就會覺得你就知道吃糧食,什麼活也不幹。
我還記得我四歲那一年,別的小孩都還在外婆懷裡數星星呢,
我就已經開始踩著凳子做飯了,要是父母回來的時候飯菜沒有做好,
又免不了一頓挨訓,這種挨訓在我慢慢長大後逐漸變成了打罵,
我的那時候已經十六歲,硬是讓我跪著吃飯,
僅僅是因為他們回家的時候飯菜沒有做好,
為了防止我以後養成「拖拖拉拉」的性格
我一直是這麼想的,這樣,至少能讓我心裡好受一點吧。
在我十七歲後,父親就開始張羅我的婚事,
母親是一個標準的農家婦女,什麼也不懂,
以男人為尊,男人為標桿。
當時父親就在臨近的幾個村子找,
但是我卻想嫁得更遠一點,於是自告奮勇說出去打工,
每個月給家裡寄錢,父親當即就同意了,
只要能讓我離開家,去哪兒都行。
就這樣,我去到了外地打工,掙了一點錢之後又到了更遠的城市,
在那裡我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在得知我談戀愛要結婚的消息後,
父親欣喜若狂,因為養了這麼久的女兒,終於嫁人了,
一是不再吃家裡的糧食了,
二是彩禮錢可以完全回本撫養費,
按照我們村子的習俗,彩禮一般是給十萬,
但是父親獅子大開口要了二十萬,
而我老公家裡也不富裕,但是他卻堅定了非我不娶,於是便給了二十萬。
結婚那天父親都沒有來到現場,彩禮都是直接轉帳打過去的,
在那一刻我感覺到了自己是一個商品,被出售了,
於是在婚後我真的就沒有和父親有任何聯繫,那是個我不願意提起的家。
可是三年後,母親走了,想想過去,
母親對我雖然也不是很關心,但是至少比父親好很多,
我一定要回家祭拜母親,在請好假後,我便踏上了回家的路,
在路上,我撥通了父親的電話,由於提著大包小包,
我希望父親能騎著他的摩托車來接我,車站人多手雜,
我實在是不方便,父親好像正在做什麼事,直接拒絕了我,
說沒人接我,在我的央求下,他才勉強答應過來找我。
我想,我們父女之間或許也早就該冰釋前嫌了吧。
可是在車站外看見的熟悉身影,卻讓我氣得渾身發抖。
來人不是父親,而是隔壁張叔,
他說他輸給父親三十塊錢,於是父親差遣他過來接我,
而此時此刻他還正在和眾人打牌,就在母親的靈前。。。
爸爸啊,你是得多狠心,難道你的心裡沒有愛嗎?
這都什麼時候了,你三年沒見面的女兒從外地回來了,母親走了,
您還在麻將桌上和人打牌,這樣的父親,到底憑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