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網

2019年5月14日 上午10:10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蔡姓女子,先前利用超商《店到店》服務寄送紅色iPhone 7 Plus手機,蔡女友人收到包裹後打開一看,頓時變成1瓶《立頓奶茶》鋁箔包,憤而前往派出所報案;檢警循線調查後發現,戴姓、翁姓物流人員竟暗中掉包商品;新北地院認為,戴男及翁男以奶茶替換手機,並將其據為己有,遂依業務侵占罪分別判2人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蔡女為網拍業者,前年間因客戶欲購買紅色iPhone 7 Plus手機,並且要求先看實品,蔡女先以《店到店》方式寄送手機,再委託台中市李姓友人拿給客戶檢查;孰料,李女收到包裹後打開一看,手機竟然變成《立頓奶茶》,她原本以為是惡作劇,後來向蔡女確認才發現被調包。

蔡女不甘手機憑空消失,憤而前往派出所報案;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翁男先走到後車廂,接著拿出1隻小包裹,並帶回貨車副駕駛座,此時戴男也關閉後門走向車頭;超商店員亦證稱,當日超商並無誤送情形,加上蔡女出示手機及包膜發票、繳費證明單等證據,顯示翁、戴2人涉有重嫌。

翁、戴2人則堅稱,當時他們從後車廂取出的包裹,可能是退貨或重新配送的物件,才會先放到前座,以免與其他包裹混淆;但法官依據被害者及證人證詞、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2人先透過目視及觸摸等方式,研判包裹內是手機盒後予以拆封,再拿形狀相仿的鋁箔包奶茶調包,遂依業務侵占罪各判2人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超商《店到店》物流人員將手機掉包成奶茶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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