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網紅陳嘉行今(13)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焦糖哥哥」商標,擁有該商標的台灣優視表示,為了避免momo台藝人在合約結束後,仍使用該「藝名」導致觀眾混淆,momo親子台過去與旗下藝人所簽署的合約,都明文要求藝人,在合約結束後,就必須要換一個「藝名」;陳嘉行離開momo親子台6年,一直到今年元宵節表演活動,都還以「焦糖哥哥」陳嘉行身份在台上表演,台上的唱跳動作與音樂也是momo親子台之智慧財產權,現在PTT上面也有很多民眾側錄陳嘉行以「焦糖哥哥」之名號的唱跳錶演影片。

 

momo台主管表示,「商標權與著作權侵權,本來就該主動解決,這次momo親子台,針對果凍姊姊、檸檬哥哥使用momo台歌曲唱跳,都有發存證信函,請他們就侵權部分協商,果凍姊姊日前也主動與momo台協商並且道歉。」

「避免momo親子台商標形象模糊」

「我現在說什麼,都不是很恰當」momo台主管表示,現在陳嘉行不斷對外宣稱,momo台發存證信函「恐嚇」,形塑財團欺負弱勢的形象,「我們被侵權還要被說成這樣,還有網軍對momo親子台攻擊,這有沒有道理?」

該主管表示,網路上還有人說,「焦糖」是非常普遍使用的名詞,例如「焦糖瑪奇朵」,「但momo台在智財局註冊的商標,不是食品商標,我們註冊是演藝事業,我們是禁止『焦糖哥哥』這個商標,被使用在其他演藝事業,造成momo親子台商標形象的模糊。」

「所有藝人離開momo 須換一個藝名」

該主管表示,對於所有momo台的哥哥、姊姊在離開momo台後的演藝事業發展,momo台都很祝福,但對於藝人離職後繼續使用「商標」,都會寄出存證信函提醒,也要求所有藝人離開momo後,必須要換一個「藝名」。

該主管說,例如米可白、優格姐姐,以優格姐姐為例,她與momo親子台合約結束後,要跟老公發展電競,momo親子台認為「優格姐姐」就是小朋友的姊姊,如果跟電競連結在一起可能不妥,優格姐姐在離開momo後,也改名為「Doremi姐姐」。

該主管強調,陳嘉行離開momo親子台6年,momo親子台並不是「選擇」在現在對陳嘉行寄出存證信函,事實上,陳嘉行離開momo後,常常在公開的表演活動使用「焦糖哥哥」這個名稱,而且還在未經momo親子台同意下,以「焦糖哥哥」在台上使用momo台節目的音樂唱跳,已經侵犯了momo台的商標與著作權。

momo之所以對陳嘉行提告,主要係因為有家長將陳嘉行,在今年元宵節表演活動上的表演的影片,傳給momo親子台。

momo台指控:陳嘉行以「焦糖哥哥」名義表演,還問台下觀眾在電視看過他?

該主管表示,投訴的家長向momo台抱怨,陳嘉行已經離開momo親子台好幾年,卻仍然在公開活動上以「焦糖哥哥」名義表演,還問台下觀眾是否在電視上看過他?momo親子台才會請法務人員處理,發存證信函請陳嘉行停止使用「焦糖哥哥」商標。

該主管表示,對於momo親子台藝人,離開momo以後,繼續使用momo親子台之「商標權」,momo親子台都會發存證信函,請當事人主動與該台協商,除了「焦糖哥哥」,momo最近也發函給「果凍姊姊」、「檸檬哥哥」,請他們就離開momo以後,繼續以momo親子台之藝名,在公開場合歌曲唱跳部分,請當事人說明。

陳嘉行表示,「焦糖哥哥」這個藝名是當初試鏡時取的藝名,不是任何人設定的角色。momo親子台主管則駁斥,他表示,對於所有momo台哥哥、姊姊,在試鏡通過後,momo台會列出一串名字,由該台主管與藝人共同討論最適合的名字,由於陳嘉行與當初一起錄取的藝人「一黑一白」,momo台後來決定陳嘉行藝名為焦糖哥哥,另外一個則叫「牛奶」,「『焦糖哥哥』這個藝名,怎麼可能輪到他取名字。」

momo台主管表示,陳嘉行要去當政治網紅,momo台沒有意見,但為何要用「焦糖哥哥」名義在台上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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