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兒逾千令吉買游戲點數 阿媽罵店員 哭求退款 (台北15日綜合電)台灣一名9歲男孩5月12日母親節當晚,拿了自己的壓歲錢與幫忙家裡顧店的1萬元台幣(約1339令吉)去超市買游戲點數,被媽媽發現後,媽媽跑到超市罵店員為何不阻止9歲的兒子購買游戲點數,還淚灑當場;由於游戲點數已入帳,無法退款,媽媽最後只能傷心的回家。批踢踢八卦版吵翻了,起初鄉民一面倒嗆“家長自己教不好怪店員”,後來有鄉民認為“店員因(應)該要叫他拿家長同意書來才能賣”,甚至有鄉民好奇問“什麼游戲這麼好玩?”母親節當天,9歲男童拿著自己的壓歲錢與幫忙家裡顧店的1萬元台幣,跑到家裡附近的一間超商,跟店員說要買游戲點數,店員當下直覺有異,擔心男童被詐騙,再三確認“你已經被騙了,錢從哪裡來?確定唷?這個儲了不能退喔!”男童仍然堅持是自己的錢沒有被騙,店員只好賣給他。豈料男童回家後,被媽媽跟哥哥發現他把全部的錢都拿去買點數,晚上氣得跑到超商找店員理論,在超商內飆罵店員“你怎麼會這樣搞呢?以後你有小孩,你將心比心好不好,我是一個很辛苦的媽媽。”媽媽難過的一度哽咽。店員向男童媽媽解釋整個過程,媽媽仍難過的說“他是一個小孩,國小沒畢業的,他懂什麼?你知不知道錢難賺,那你為什麼不問他你爸爸媽媽知道嗎?”哥哥也接著指責店員“為什麼你要賣這個東西給年紀這麼小的孩子,而且數量還不少,他還沒有10歲讓他花這個錢,你怎麼會有這麼邪惡的心?”店內吵得不可開交,鬧得連轄區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方都到場關切,店員在現場確認,發現男童購買的點數已由店內FamiPort多媒體機儲值且入帳,實在無法協助辦理退款。警方表示,由於該事件屬消費糾紛,游戲點數不像未成年買煙酒有法令規范,且事件並非刑事案件且未成案,警方也無法介入,只能從旁協助雙方協調,傷心的媽媽只能帶著遺憾回家。對於是否懲處該名店員?全家超商表示,因目前尚無相關法令規范,不會對該店員有任何懲處,未來除了在多媒體機購買頁面有增加警語提醒外,也會多加宣導請店員主動口頭提醒關懷。 https://rtnvideo1.appledaily.com.tw/mcp/encode/2019/05/14/3828652/1566374_360p.mp4 對此,台灣恆升法律事務所律師林俊儀表示,台灣民法第79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9歲男童尚未成年,在民法上屬限制行為能力之人。依民法第77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游戲點數一萬元台幣不是像飲料、食物等價格便宜之商品,法律上不會被認為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須,超商店員應在男童法定代理人陪同及同意下,才能將游戲點數售出。林俊儀指出,就此個案來看,男童到超商表明購買游戲點數,身邊沒有法定代理人陪同與允許,雖然男童堅持沒有被詐騙或執意要購買,雙方當下已完成交易,但在法定代理人未承認前,法律名稱叫做“效力未定”,其消費行為須等到法定代理人同意,契約才成立,店員也不能以點數已入帳等理由拒絕退費,建議家長可循消保管道主張男童購買行為不具法律效力,要求解除購買辦理退費。文:台灣蘋果新聞網、台灣三立新聞網視頻:台灣蘋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