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郁梅
2019年5月22日 上午8:39
BRT站體龐大易影響視線,對開車與騎車族來說非常不方便。(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外地人來到台中,總會問在台灣大道上的「特色」公車站是什麼?那就是在胡市長任內吵得沸沸揚揚的BRT。
BRT為台中快捷巴士系統的簡稱,在2014年時,當時的市長胡志強在年中宣布開始營運,視為其市長任內的政績之一,但因為配合當年底就要選舉,設備都還未完整健全就倉促通車,引來諸多民怨。如今經過林佳龍市長的四年後,「媽媽市長」盧秀燕在競選市長期間提出想重啟廢止三年多的BRT,真的可能嗎?
啟用不到一年就廢止,林佳龍為反對而反對?
BRT因為有專屬的專用道,從第一站靜宜大學出發抵達終點站台中火車站只需要45分鐘左右,雖然尚未完整車站設施就啟用,通勤族其實多不排斥,但開車與騎車的市民卻抱怨連連。
主要的原因在於,台灣大道兩旁龐大的BRT站體常常影響視線,尤其在天氣不佳時肇事率明顯升高。隔年林佳龍市長上任後宣布於2015年7月正式廢止BRT,原專用道改稱「優化公車專用道」、BRT藍線的32輛民營車輛改為臺中市公車300路並與其他台灣大道幹線共同使用公車專用道。
當時藍營立委在2016年時還大動作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指控林佳龍廢除BRT,損失的建置費用、規劃費用等,加起來至少22億元以上。
而面對指控,當時林佳龍向媒體駁斥指出,BRT廢掉雖然是賠錢,但不廢掉賠更多,他幫市民省下了原本預定投入的300億元,轉為興建捷運,完全是符合市民期待的,更提出民調,表示超過七市民同意這項決策。
BRT已經廢止了3年多,還要再付4500萬?
BRT經過兩任前市長推動、轉型後,後續衍生的履約、仲裁問題仍未平息。盧秀燕上任後,機電標承包商申請仲裁結果判台中市府須還款,但林市府的「不作為」造成額外多900多萬的利息,盧市府須給付廠商4500萬元。
這筆金額主要是機電標承包商要求市府給付尾款3600萬加上利息和仲裁費總共4500萬元,先前交通局表示為避免利息持續增加,預計在今年4月底給付此筆款項,不過卻引起議會不滿,拒絕台中市民買單。
昨(21)日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時,議員楊正中提出以「損害賠償中的侵權」要求現任台中市交通局局長葉昭甫應向前任局長王義川求償,並且時效只有兩年,須盡速作業。
BRT是台中史上最失敗的交通政策?
國民黨籍議員楊正中、朱暖英與民進黨籍議員謝志忠在昨(21)日 議會的業務質詢時,紛紛問了葉昭甫「BRT是否恢復?」葉回覆「BRT終止營運至今已有三年多近四年,現在要恢復BRT是有技術上的困難」。
謝志忠強調自己打從一開始就反對蓋BRT,更痛批其為「台中史上最失敗的交通政策」,要葉向台中市民道歉,認為捷運系統對台中市而言,才是因地制宜的好方向。
台中捷運綠線由北屯經過文心路高架,沿著建國路連接到高鐵台中站,預計明年底全線試營運,而捷運藍線在規劃中,預計由台中火車站連結到台中港,對此,議員林碧秀希望交通局能考慮開始規劃大里霧峰路線,造福當地近50萬居民。而捷運到底是不是真的最適合台中市民呢?這只能留待時間證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