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發表於【爆怨公社】

我2月1號仲介就告訴我有買方,

於是在2月10號就已經簽訂買賣合約,定於3月31號交屋。

                 

我2月15號告知房客希望他能在3月1號能夠開始整理搬家、

從3月1號、3月7號、3月13號都沒有搬的跡象,

於是我開始跟公司請假、開始幫他們找房子。

                

因為對方有個智能不足的兒子跟一個截肢的老公,

所以找了十幾家都沒有人願意租他,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能夠接受的一個房東。

                

我的麻煩來了!

他說他沒有錢租房、xxxoooxx只有一條路可以走

                 

1、我幫她付了兩個月的押金跟第一個月的房租、總共27,000

2、我還要幫她付搬家公司的錢,還要幫她把東西搬到他家去,總共5000

3、他留下來的垃圾我還要幫她清花了2500。

氣到我寫不下去。

這些都是要丟掉的,

還有廚房的一些很髒很髒的鍋碗瓢盆整整25公斤!

垃圾袋3大袋.....

10幾支小老鼠到處流竄,

請搬家公司搬大型傢具,

丟棄10個25公斤的垃圾袋裝到爆,

5個人花兩天時間才這樣.....

房東大吐苦水,

但如果今天你是房東面對這樣的房客會怎麼做?

網友也有不同的反應

【社員留言】

               

「 34500算便宜了,沒有穩賺不賠的生意總會碰到鬼!!

整體上沒大虧即可,當投資輸掉就好,

別當什麼做好事,這不算什麼好事。」

「 感覺是家可憐人,應該不是故意刁難你,

感覺他們是需要人幫助的,也幸好遇到的是你,

願意這樣幫助他們,雖然想想多少會嘔,

但樓主就當做善事吧!你一定會有好報的! 」

「每個人遇到這種情況也許都會覺得很沮喪...

但換個念頭想想你是個活菩薩幫助可憐的人!   」

「 雖然很困擾,但你真是佛心房東  」

「 我覺得樓主一開始就可以通知社會局,

讓社會局幫忙讓她們申請急難救助金等等之類的」

「 因為對方有個智能不足的兒子跟一個截肢的老公,才願意這麼做的吧 !  」

來源來自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