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發表於【爆怨公社】
我2月1號仲介就告訴我有買方,
於是在2月10號就已經簽訂買賣合約,定於3月31號交屋。
我2月15號告知房客希望他能在3月1號能夠開始整理搬家、
從3月1號、3月7號、3月13號都沒有搬的跡象,
於是我開始跟公司請假、開始幫他們找房子。
因為對方有個智能不足的兒子跟一個截肢的老公,
所以找了十幾家都沒有人願意租他,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能夠接受的一個房東。
我的麻煩來了!
他說他沒有錢租房、xxxoooxx只有一條路可以走
1、我幫她付了兩個月的押金跟第一個月的房租、總共27,000
2、我還要幫她付搬家公司的錢,還要幫她把東西搬到他家去,總共5000
3、他留下來的垃圾我還要幫她清花了2500。
氣到我寫不下去。
這些都是要丟掉的,
還有廚房的一些很髒很髒的鍋碗瓢盆整整25公斤!
垃圾袋3大袋.....
10幾支小老鼠到處流竄,
請搬家公司搬大型傢具,
丟棄10個25公斤的垃圾袋裝到爆,
5個人花兩天時間才這樣.....
房東大吐苦水,
但如果今天你是房東面對這樣的房客會怎麼做?
網友也有不同的反應
【社員留言】
「 34500算便宜了,沒有穩賺不賠的生意總會碰到鬼!!
整體上沒大虧即可,當投資輸掉就好,
別當什麼做好事,這不算什麼好事。」
「 感覺是家可憐人,應該不是故意刁難你,
感覺他們是需要人幫助的,也幸好遇到的是你,
願意這樣幫助他們,雖然想想多少會嘔,
但樓主就當做善事吧!你一定會有好報的! 」
「每個人遇到這種情況也許都會覺得很沮喪...
但換個念頭想想你是個活菩薩幫助可憐的人! 」
「 雖然很困擾,但你真是佛心房東 」
「 我覺得樓主一開始就可以通知社會局,
讓社會局幫忙讓她們申請急難救助金等等之類的」
「 因為對方有個智能不足的兒子跟一個截肢的老公,才願意這麼做的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