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已規畫在全市興辦12處社會住宅,目前豐原安康段及大里光正段已順利完工,陸續點交入住。針對議員關心興建社宅舉債償還期程,都市發展局長黃文彬表示,12處社會住宅興辦尚需約167億元,將藉由收取租金、共好空間租用費、管理費、停車清潔費等收益,達到自償性,減輕市庫負擔。

 

 

 

市議會29日舉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議員吳敏濟、黃健豪等人都關心社會住宅議題。

 

 

 

都發局指出,市府舉債興辦社宅,除了達到照顧年輕人及弱勢族群目標,同時也可藉由收取社會住宅單元租金、商業及社福空間租金、共好空間租用費、管理費、停車清潔費等相關收益,達到完全自償性,不須再由市府另編列興辦經費,因此也需要一定的償還時間,如此將有效減輕市庫負擔,同時達到永續經營目標。

 

 

 

去年提報公債委員會審議通過額度為213億9953萬元,扣除累計至今年年興辦社會住宅可舉債數額47億元,台中市12處社會住宅興辦費用尚需舉債約167億元。依據去年公債計畫書內的還款計畫,市府預計於113年開始償還債務,償還期程為53年,預計2070年償還所有舉借債務,無超過社會住宅建物耐用年限55年。

 

 

 

黃文彬說,台中市估計真正有社宅入住需求約1萬戶,市府按照既定期程朝4年5000戶、8年1萬戶社宅目標邁進,並且同時視實際需求進行滾動式檢討,加上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輔助政策,以公私協力滿足民眾的社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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