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翔 在 爆料公社app發文
~~心急如焚第183天!~~
今天是弟弟受傷第183天,內心還是悲痛不已。
家人、親人身心折磨,皆已俱疲至極!
弟弟今年17 歲、身高188 cm,
在全省各個泳賽中經常拿到好成績,是個正準備要起飛的青春年紀。
然而,一個泳訓、一個意外,卻讓他現在四肢癱瘓,
每天只能接受復建的治療,叫一個做哥哥的我如何面對接受,
爸爸也因而處於悲傷狀態走不出來。
原是學校游泳校隊選手的弟弟,
因為聽從教練指導的方式跳水,
在頭部接觸泳池底部後,
導致第四、五節頸椎骨折及脊椎損傷,繼而四肢癱瘓。
歷經三次幾乎從鬼門關走一遭的重大手術後,
現在仍持續漫長而煎熬的復健之路。
教育局為此也成立了專案調查小組。
調查小組在調查報告書中,曾回覆如下:
「教育部曾書函周知『游泳比賽場地出發區』水深應為1.35公尺限制之規定,
但查全國相關法令,
尚無法令規範游泳訓練(出發動作,即跳水)水深限制之規定。
有關各級學校游泳池之設置規格及使用規範,
宜函請教育部作統一規範。」
如今弟弟問我,「哥哥,我練個游泳怎麼會變成這樣?」
我,真的不會回答
我,心中只有兩個字『心痛』,卻束手無策。
往後漫漫長路,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走下去………
身為做一個哥哥的我,真的很難想像、理解,
我們的國家以及相關公部門,
對於國家未來優秀游泳選手的人才培育,
竟會在法律條文層面如此苟且、疏於把關人之職守!
竟會在練習跳水的場地水深關鍵點,沒有法令規範!
懇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立委,
能向教育部提出,行文各縣市教育局,定期查核檢視相關場所 ,
並行文有游泳課程與游泳隊的各級學校,
請主官、主管、教練於上課或訓練時,嚴格遵守相關安全規定。
不知大家是否有其他更有效方案與建議,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
網友回應: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人一皮天下無難事,為了百來塊餐費裝可憐,聽到有人要幫付錢馬上活潑亂跳?!
社員盧先生在爆怨公社分享工作遇到厚顏客人心情。
社員全文如下:
想爆怨一下
炮小力一點
對於身障的客人,我一向秉持著善良的態度,
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我都很願意處理,甚至飯後結帳都沒問題,
不過對於我們小吃店,請不要以為是自己家的廚房,
一下說有人會來付錢,
一下說自己家的祖母和老闆很好,想要打折。
(網路圖)
我不懂…120元的餐點(兩個米糕60&一碗湯60)怎麼打??
然後坐在那邊混了一個小時…
如果沒有錢為什麼要一副商家請吃飯是應該的樣子?
最後我們店長和她說這頓請她吃,
吃飯前掰咖的腳突然就好了!很快樂的走出店外…
最後的最後,我沒有讓店長墊,我自己幫她付完了,
客人我接的,後果我自己願意自負
(社員圖)
==============
下面社員反應:
(有的人就是這樣啦。愛吃霸王餐。
不然就是說。我去尿急一下之後沒在回來付錢啊。
有的假借身♥障礙者身分騙吃。
讓一些真的身心障礙者無法吃飽。這種人真的可惡)
(人總是會有困難的時候,
但不能用「厚顏無恥」的方式佔別人便宜。
這是一種做人的骨氣,窮不是罪,
但不能利用你的「窮」去佔任何便宜。
那叫厚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