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小陳,在爆怨公社氣炸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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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中信街上某肉粽店家想紅讓你紅
(⚠️文章慎長 不喜歡請繞路)
5/10提前一個月!
到這家新莊知名肉粽店訂70顆肉粽
然後付了100元訂金 ,老闆因為忙態度非常差說,訂金隨便就好!
5/29再次到了店裡詢問老闆是否能改6/6拿肉粽,
因為擔心7號店裡要拜拜中午有客人會來不及,
老闆一副我很忙別煩我然後拒絕了,
當下我也跟他說辛苦了那現在能買兩顆肉粽嗎?
老闆直接很不耐煩說訂單已經全滿了,現在就是沒有現成了!
然後把我趕走,我也還是有禮貌的說謝謝。
6/7當天我11點上班有客人,我等同事12點來上班請他幫我去拿肉粽,
12:15左右同事打給我說老闆把我們的肉粽賣掉了!!!
我頓時傻眼!?說因為老闆有打電話給我
但我沒接電話,所以就直接把我們的肉粽賣給別人了!
然後就聽到老闆娘跟老闆在旁邊很吵的說:
反正就是沒有了 我把訂金退給你了!
我們還要趕去南部要收攤了!態度非常惡劣!
(圖片來源:網路示意圖)
重點:
1.當天訂購並無告知會打電話通知
(本人不接不認識的號碼,更何況我在上班)
2.當天訂購我確實有跟老闆說我大概中午來拿
3.我第二次去想提前一天拿肉粽對拒絕,
我說我想現在買兩顆回家吃,老闆說沒預訂就是沒有!
那請問我7號有預訂的肉粽你直接把他賣掉給別人,
等同於那些人也是無先訂購的,所以你才不夠給我們,
那這樣不就在自打嘴巴嗎?
4.今天你提前打電話去訂位一家餐廳,
如果餐廳當天打電話提醒你有預約,你沒接到電話,餐廳會視同取消嗎?
答案是不會啊!更何況我一個月前就去訂!還付了訂金!
不管今天訂金付了多少!我就是有付有訂單!憑什麼直接取消?
這家肉粽是出了名的態度差,但我承認他們家的肉粽很好吃!
我也了解老闆很忙生意很好所以態度差我覺得我都能理解!
自己也身為服務業有時候忙到沒時間吃飯臉一定不會多好看!
但直接取消訂單害店裡跟家裡差點沒辦法拜拜!
沒有半句道歉還趕人走!講真的太扯太誇張!就算你在好吃我也不會再來!
重點我買的還不是小數目!你不想賺錢那我給別人賺!
新莊不是只有你一家肉粽好嗎!不需要態度跩成這樣!
真的很不爽沒遇過這麼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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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們回應:
「要是我,我會去消保官那投訴他,你忙?讓你更忙!
做生意不用做到這種樣子。幸好我對這種名店一點興趣都沒有!」
「最讓人不恥的是他後續的態度」
「太忙人手不夠..是無法顧及服務態度的...下次別買這家的...」
「老闆根本就沒有想要賣你吧!連訂金都叫你隨便下,他根本囂張到不想做生意啊!」
「態度差的,好吃也不去吃,別氣了」
「如果有貨這老闆先賣給別的客人還可勉強接受!
重點沒貨賣給其他人,那這老闆也太誇張了吧!
不是退訂金就可解決了 傻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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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社員持另一種看法:
「當初並沒有明確告知幾點過去拿。
店家撥打電話未接 ,可能以為你不要 ,趕快賣出避免損失阿!
態度差可以下次不要再去買
在好吃這樣買的一肚子氣,也不好吃了」
「100?店家也怕被放鴿子吧!」
「3500元付定100……取貨日又是端午當天…電話聯絡又遲不接聽…
端午當天又要回鄉南下…各持一執,公婆都有理~」
「1.老闆只打一次電話還是很多次電話呢?
2.陌生來電不接、這個太牽強了。
3.今天做吃的!給一百元訂金訂70個、電話不接、我一定趕快賣別人!」
「先別下評論呀,這是單方面說法,還是等店家出來表示再評論」
「先不說別的,針對版主說的『不接不認識的號碼』,
本來訂購任何東西留電話不就為了有問題時打給你嗎?
不接電話老闆當然怕那麼多賣不掉,食品又不能久放,當然趕快賣別人。
還有『今天你提前打電話去訂位一家餐廳,
如果餐廳當天打電話提醒你有預約,你沒接到電話,
餐廳會視同取消嗎?答案是不會啊!』,很忙的店家是會取消的好嗎?」
(圖片來源:網路示意圖)
#編編:明明有訂,但卻拿不到肉粽,這任誰都會不開心吧!
如果就訂金太少而論,以比例來說相對是少了點,
但店家當初沒明定要多少訂金,所以這是不太能構成店家違單的理由。
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現在只能等店家回應來了解囉!
(圖片來源:網路示意圖)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預定拍婚紗付訂金5千後結清11萬多,因故取消要被扣20%合理嗎?
Tingxuan deng 於爆料公社發表
(代po)
因為準備結婚,所以今年2月的時候
在網路找到廣告非常大自稱全韓國團隊的婚紗攝影公司。
後來現場諮詢時看到都是棚拍,場景很多可以選擇,
所以腦衝付了訂金,之後也付清了尾款。
但在今年5月,因為一些因素要提前解約,
原本心裡已經做好會被扣訂金5000的準備,
結果對方一開始說「違約本來就無法退費,只能保留訂單或轉消費」
後來卻說「違約要扣除總額的20%」
我感到非常不解,我排定服務的時間是6/30,
現在也還沒有開始服務,只有一開始的諮詢,難道就有服務費了嗎?
後來打去消基會詢問,法規只有訂金不得超過20%的規定,
並沒有違約要扣除總額20%的條例,除非業者在合約上有特別註明。
那我就不懂為何業者還能這麼堅決要求賠償?
還是這是婚紗業的潛規則?
一開始還用通話好心提醒我,說先前也有解約的案例,
叫我先打去消基會詢問是否就是賠償20%,
要我不要浪費時間出面調解直接賠償,
也想請教有經驗的社友是否這是公平的賠償?
另外,提醒準備結婚的新人,
尤其是要找「廣告非常大自稱韓國團隊的婚紗攝影公司」要特別小心,
因為有知情者跟我說了很多不實內幕,請千萬慎選。
(貼心小提醒#要求退款時對方說要等一個多月,
因為總部在上海,那所謂韓國團隊是?)
社員說:
「我有陪朋友去拿回全額的款項,
1、我們也是先上消保官那裡詢問
(消保官有提供一個建議,要問朋友是否還記得)
2、請婚紗業者提出,我們已使用的消費項目,並且公開價目
3、因為朋友簽的合約是有漏洞的,
婚紗業者站不住腳,所以才成功拿回全部的錢
4、記得談判過程錄影、錄音確保雙方的權益
朋友會解約的原因是因為部分合約內容覺得被欺騙」
「我想起來了,我們主張*定型化契約無效*
因為這個有30天的合約審閱期,朋友是在30天內提出解約的」
「11萬棚拍?不拍要扣20%?
難怪那麼有錢能一直大打廣告,
我也來開一家好了穩賺不賠,之後還能上市上櫃,
成為婚紗棚拍界馬雲!薛翻了!薛翻了!」
「是不是該有媒體之類的來報這件事呀?
不要整天講政治,關心民眾不要被不肖業者欺騙血汗錢比較實在吧?
我真的想到底是哪家這麼缺德?會不會繼續有民眾誤入陷阱?」
「它的合約漏洞百出!
但是它有寫明如果是你們終止是依照你們已付的款項付費⋯
你都付清了⋯所以被擺了一道⋯
但是還是可以去消基會申訴⋯只要抓住沒有產生費用⋯
其實最後它們都會退⋯只是時間早晚的事⋯⋯
但是重點⋯還沒拍完怎麼這麼快就付清⋯太快了」
「都棚拍這價錢也太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