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注意了!高雄一處鹽酥雞攤臉書刊登徵才,訊息中註明「限女性」,遭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30萬元,一字代價10萬元。高雄市勞工局呼籲,徵才訊息字眼有法律限制,若商家誤用違反就業歧視規定字眼,將會被開罰。
▲徵才這樣寫!小心一字10萬開罰(圖/高雄市勞工局提供)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長王秋冬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僱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不得因性別有差別待遇。」但實務上違法樣態多發生在商家員工數不多、個案工作型態特殊、法遵能力薄弱等商家上。
勞工局礙於法律仍必須依法行政,相關個案僅能設法從寬處置,並循正式管道向中央反映改善之道,但法令未修改前,勞工局除針對個案商家加強法律輔導外,仍盼大小公司行號謹慎用字,避免觸法受罰。
王秋冬表示,勞工局去年光受理有關就業歧視檢舉陳情就高達70件,最後只做出裁罰則有17件,其中只是鹽酥雞攤商在「臉書」刊登徵才訊息,不過註明「限女性」開罰30萬元,可說一字10萬。
王秋冬指出,許多商家受罰後常大喊誇張,一年賺的錢,罰一次就沒了,不過勞工局也僅能依法行政。對此,王秋冬向僱主呼籲,徵才用字要當心,避免違反了就業歧視等規定,受到檢舉挨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