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為了一己之私,在立法院臨時會的第一天強行修改『公投法』,硬生生將公投與大選脫鉤;未來,公投投票率將大為降低、成本絕對大為提高,透過程序來剝奪人民的公投權,不只壓抑老百姓的民主參與,更閹割了住民的自決權,也就是捍衛台灣主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回想民進黨在2017 高唱「人民作主、還權於民」入雲,2019年卻是荒謬地「人民坐囚、還民於籠」。
公投是直接民主的實踐,用來彌補代議式民主的缺憾,特別是政治人物沆瀣一氣之際。公投也是展現自決權的最佳利器,而自決權更是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一條,是人權之母。民進黨倡議「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現在卻刻意壓制。
『公投法』是由立委蔡同榮所催生、在2003年通過,當時因為朝小野大、門檻過高,被譏為「鳥籠公投」。終究,民進黨棄守國旗、國歌、國號、領土變更、及國家主權,蔡同榮感嘆:「人家現在要讓你投票,現在鳥籠門打開了,你又不飛出去。」民進黨政府捲土重來、全面執政,在2017年底修法降低門檻、投票年齡,卻刻意排除修憲、及領土變更議題,實質上是限縮為狗籠。
公投合併選舉為民主國家常態
民主國家公投通常合併選舉,主要是避免勞民傷財;所謂降低選務負擔的說法,完全是掩飾政府的行政無能。再來,就政治哲學的民主參與來看,公投綁大選才可以提高投票率,正當性才夠;或曰混淆選人與政策,那是低估選民的智慧。政客則往往有選舉戰術考量,大選綁公投可能盤算衝動員選票;相對地,缺乏自信、政績不佳者擔心選民藉機表達抗議,當然要想盡辦法讓大選與公投脫鉤。
盱衡各國的作法,一般公投的時機是成案後看6-12個月內是否有選舉(歐洲議會、大選、區域、或是地方選舉),否則就依照法定時程單獨舉辦。瑞士人喜歡直接民主、大事小事都要公投,除了剛好有選舉,一年四季有公投日;紐西蘭最體貼選民,除了大選綁在一起,其他通訊投票。『公投法』原本規定公投「得」與大選同日,後修為「應」,現在變本加厲,限定只能在非選舉年的八月。
主導修法的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修法是對歷史負責、接地氣。他說:
瑞士是世界上最常公投的國家,一年有4次公投,公投案已排到2037年,但規定不跟大選綁在一起,其他如英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丹麥、瑞典、奧地利、希臘、加拿大等,都是公投與選舉分開,原本丹麥是合併選舉,調整之後也分開舉行。
瑞士之所以不把全國性公投跟大選綁在一起,是因為國民院選舉採取比例代表制,獨特的投票方式及換算公式相當複雜,擔心會拖累公投的計票;換句話說,公投還是會與不同層級的選舉綁在一起。加拿大則是特例,應該是牽涉憲改、及魁北克議題,希望能分開好好公投。至於英國、及法國,基本上是公投綁選舉,先前歐洲議會選舉,政府也有公投之議,所謂「都是公投與選舉分開」是混淆視聽。
在2019年6月17日,民進黨以「強化國安、護主權」為由,剝奪台灣人表達自決的權利,歷史會記得這一天。除了昧著良心的民進黨,令人心寒的是裝聾作啞的台派、自我閹割的台獨,更不用說作為幫兇的學者。在此羞愧宣布退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以及台灣教授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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