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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3日 下午12:40
內政部指出,我國去年離婚對數共5萬4,402對,較106年減少37對,平均每日離婚對數為149.05對;以夫妻皆本國籍者佔80.9%最高,與非本國籍聯姻者佔19.1%,即每5對離婚者中就有1對夫妻一方為非本國籍;離婚者之婚齡中位數為8.2年,即半數離婚者婚齡未滿9年;婚齡結構以結婚未滿5年者佔34.3%最多,5至9年者佔21.7%居次,其後隨婚齡增加而遞減。
內政部表示,由於經濟社會的演變,女性平均教育程度及經濟獨立能力不斷提升,「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分工方式已有所改變,婚姻維持與否考量因素更為多元。
內政部發布台灣近10年及107年離婚概況,根據統計,我國近10年(98至107年)離婚對數呈波動趨勢,98年離婚5萬7,223對增至99年5萬8,037對高點後緩減向下,103年5萬3,144對為最低後再緩增至106年5萬4,439對,107年離婚5萬4,402對,已較99年最高點減少3,635對(-6.26%),也較106年減少0.07%。
內政部指出,102-107年未滿5年離婚(即婚齡未滿5年)者之佔比超過30%且有逐年升高趨勢,以107年34.29%為最高;另婚齡中位數起伏互見,於103年達9.1年高點後,已連續4年下降,是因婚齡未滿5年對數增加所致。
內政部說,107年離婚對數計5萬4,402對,較106年減少37對(-0.07%),主要是婚齡10年以上離婚者減少所致。平均每日離婚對數為149.05對,較106年平均每日減少0.10對,也較98年減少7.73對。
內政部指出,去年以婚齡未滿5年者1萬8,654對佔34.29%最多,5~9年者1萬1,820對佔21.73%次之,婚齡10年以上至未滿30年者隨著婚齡漸增而離婚對數漸減,婚齡30年以上者則離婚對數略增。
內政部表示,去年離婚者之婚齡中位數為8.25年,即107年離婚者有半數之婚齡未滿9年,較106年微減0.27年,較98年略減0.46年。
內政部說,去年離婚對數中以夫妻皆為本國籍者佔80.93%最高,與非本國籍聯姻者佔19.07%,即每5對離婚者中就有1對夫妻一方為非本國籍,其中以夫妻一方原為大陸港澳地區者佔10.67%最多,東南亞國籍者佔7.18%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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