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入行無底薪還要簽50萬本票的事情
公司名稱:問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張**)
門市名稱:Dr.**il 足*所(營業登記名:安*煥*美研社)(負責人:李**)
此文很長,但寫出真實的工作血淚史。
為了讓更多人知道這家用美麗糖衣包裹毒蘋果的公司,避免更多人上當受騙!
我在這間表面看起來光鮮亮麗,
但公司名稱聽起來就很有問題的公司工作了2年多,
任職期間沒奢望存到錢更賠了快15萬元新台幣。
在剛到這家公司時,面試中當我聽到主管說『本公司不會《主動》解僱任何一位員工!』
當時我不疑有他,且真的覺得這家公司也太好了吧!
還會保護員工的權益!
加上說的種種福利都優於勞基法,
但基於公司立場,為避免商業機密走漏並且降低人事流動率,因此要簽約2年,
並以《本票》作為擔保(本票還很聰明不寫受款人)且合約也是機密文件,
因為有律師的智慧財產權,所以不能帶走,由公司統一保存。
對一個在社會零經驗的應屆畢業生來說,
因為不知道當中是否有詐,我猶豫了一下,
接著公司主管又跟我說公司所有員工都有簽合約以及本票。
公司上面有大公司管理不是一間會隨便亂來的無名公司,
叫面試者不用擔心。
當時還叫我們將合約內容看清楚,
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馬上提出來或是不簽都沒有關係,
公司內很多面試者就是這樣被唬住傻傻地簽下了這份不平等條款。
當我漸漸回想起當時的種種,
才想明白這當中最大的問題點就在於合約沒有審閱期,
也無法帶走回去與家人討論.....
試問一個社會新鮮人非法律系學生,
且包含大多數以出社會許久人士都無法律相關知識,
會懂合約的相關需注意的重點嗎?
而當時的我也是傻傻的覺得好像每項都很合理就簽了合約,
把自己賣了都不知道!!
開始服務於這家公司之後才發現主管就是老闆,
而我的工作內容也開始包山包海,
要做行政、秘書、倉管、品管、採購、美編、打掃阿姨、上課助教、買餐小妹、以及各種打雜事項……等,
上班9點30分前打卡,因為是責任制所以不打下班卡,
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面試時所說的優於勞基法的那些種種完全不存在,
加班時數要主管(老闆)說了才算數,
老闆不認可的皆為員工能力差需自己承擔工作量以及耗費時間成本!!
在工作中犯了一點小錯(能用鍵盤修正的錯字),就用扣錢、賠錢處罰我,
另外,主管(老闆)的個人情緒管理不佳且精神狀態反覆無常,
與之共事如同身處地雷區一個不小心就要粉身碎骨了。
心情好跟你說說笑笑,心情不好雞蛋裡都能挑出上百根骨頭,
常常交辦事情前先罵個30分鐘才開始交代,
而且老闆還是 X 2(夫妻共同經營),
兩人常常在業務中彼此無法妥善溝通清楚,
非但員工摸不著頭緒,還要求員工要協助兩人理出邏輯。
主管常常把「他們每分鐘幾十萬上下,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不是他們該做的......」的話掛在嘴上說,
所以因為他們無法溝通,每次我要說明清楚主管就說我在說謊在辯解,
就記我50點(扣5000元),造成我常常夾在中間莫名其妙被記點被罰錢,
最小從100元到最大5000元去累計,常有被罰到2~3萬,
自己賺的薪水都不夠付,主管就用施恩的態度
跟我說可以用休假期間來幫公司做事,不算加班折抵過錯。
我要幫公司管理貨品、出貨給合作夥伴、要每季盤點,
盤點貨物短少就要賠錢,前前後後賠了3~4次,
每次金額都2~3萬跑不掉,且都不開發票給我,
但倉庫主管都有鑰匙,常常發生主管在我不在時拿貨,
事隔3~4天才跟我說他們有拿產品,才叫我補出貨,
到盤點有少又叫我賠錢,公司都不用負責任,
每天下班前要去門市收營業額,營業額通常是3~10萬不等,
有儲值活動時一天也有20、30萬的,
主管要我帶這麼多錢回家,隔天在拿去銀行存入主管個人戶頭中,
剛開始就覺得奇怪為什麼不是存到公司戶頭而是主管個人戶頭,
最後問在銀行業朋友才知道這樣可以避人耳目。
關於管理貨品的問題也有很多,
他們的貨品是在出貨給零售商前才貼產品有效期限貼紙,
或是明明已經貼上2016期限貼紙,但因為已經超過有效期限日期,
就叫我將舊的有效期限貼紙撕掉貼上新的2018效期限貼紙,
但其實有蠻多產品都是在1~2年前就進的貨。
部分產品因為長時間賣不掉造成屯貨,老闆又想減少損失,
就叫門市推活動賣掉或送掉,但消費者都不清楚這些產品都過期多久了!
再來最不合理的是公司主管在員工旅遊時要求所有員工一定要參加,
不參加就全公司不去,就是害大家都不能去的老鼠屎。
但到後面工作狀態因為他們精神上的壓迫到已經出現想尋短。
隨身攜帶美工刀,根本沒心力沒錢出去員工旅遊,
當時就想想乾脆別活了,就沒有這麼多壓力,
就走到公司頂樓,想跳下去,
但因為家人的電話,讓我默默從頂樓走下來,
去到附近公園拿出美工刀默默畫自己手臂10幾20刀,
當下不是疼痛,是解脫。
一間號稱有企業管理的公司,
每月只花不到2萬6的薪水請一個
行政兼秘書、倉管、品管、採購、美編、打掃阿姨、
上課助教、買餐小妹、以及各種打雜事項……等的應屆畢業生,
不覺得跟自己打出的名號自相矛盾嗎?
而當老闆們覺得某個員工不得他們的心不聽他們的話或是沒有利用價值時,
就用扣錢、言語暴力、同儕排擠…等各種方式精神壓迫讓員工受不了主動提離職~
當時我快工作不下去時,主管跟我家人協商用無薪的方式,幫公司培訓接替的員工,
無薪的幾個月公司明面上還是幫我保勞健保但私下要我自己付這筆錢
(有銀行轉帳給公司勞健保記錄),
主管曾經說如果在不付薪水的這幾個月不付給公司勞健保,
就叫我直接賠違約金10萬並要求我要在假的薪水條上《現金》領取旁邊簽名,
但是根本沒有拿到錢,種種不合理,
主管全部以施恩的態度要求我及我的家人,
在我們猶豫時說如果不簽假的薪資條,就賠違約金10萬,當下就只能默默承受。
後來主管又因培訓新人的表現狀況不滿意而不斷口出惡言、精神壓迫,
最後受不了,跟家人做最後協調,
但主管非但不接受還出言恐嚇說不賠錢就繼續忍著,
後來我們才尋求勞工局協助!
當你動了離職的念頭,若是合約到期還可以全身而退,
若是沒辦法撐過合約期間,還有2條路走:
一、賠錢了事。
二、仔細研究各種勞動契約違法事證,將每條勞動基準法研究清楚,
請教認識的律師朋友,收集好公司違法事證,
向勞工局提出勞動檢查並向勞工局主動提出對自己有利的勞資調解。
這兩條路我都走過,但殊不知公司最可惡的是還躲避勞檢,
威脅員工將檢舉撤銷不然就要從暗處讓我們斷手斷腳!
而勞工局的勞動檢查並不即時也不確實,
當我們滿懷希望的希望政府伸出援手協助被資方脅迫的勞方時,
勞檢局人員卻讓老闆以各種理由搪塞一再拖延進入公司檢查。
最後,即便上了調解委員會,
調解委員會因為是資方提出調解所以比較多還是站在資方那一邊!
最後我前前後後賠了3個月薪資+勞健保+6萬元多給公司作為結尾。
這些任職期間被壓榨的事情不只有我一個員工受害,
只是希望大家都能挺身而出,遏止這種行為,讓正義可以發聲!
而就在爆料後,該公司立即發聲明稿,揚言將會採取法律行動提告!
網友回應: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上班24天,薪水只有15000??原PO怒比童工還童工,網友卻有不同說法!
社員林安安,在爆料公社的貼文
#
屏東市 柏※檳榔攤 給員工的薪水
做24天,薪水比童工還童工
上24天,薪水結果一萬五千多,怎生存
不爆料他,還會有更多人的薪水,被亂算亂扣
=================
社員們回應:
「作賤自己嗎?
24天領1萬6是台灣的薪資標準嗎?
台灣自己人那麼命賤薪資只值這些哦!」
「一天633?」
「20年前的海產店學徒還比她高」
「可到每個所在地方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或許這樣會比較快」
「差這麼多,我一樣在屏東的檳榔攤,
每個月光業績和獎金都有一萬多」
「上24天還算少唷,這老闆還真惡質啊~」
「臥操!比我1x年前薪水還差」
也有社員有不同的看法:
「一天幾小時?」
「有些問題沒看到,只看到數字真的會誤導很多人」
「上班幹嘛遲到,遲到就是不對」
「如果沒滿月,以月薪換算日薪本來就不多」
「可以先說一天上班幾小時嗎?沒說清楚無法做判斷啊!」
(圖片來源:網路 示意圖)
#編編:由於原po沒說清楚,
所以我也不知道他一天上班的正確時數。
但如果以一天八小時來計算,這真的有點低……!